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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人才流通渠道
当前因户口、社会保障等制度,人才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流动仍存在体制性障碍。《规划》专门提出,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使之有利于引进人才;完善党政机关人才向企事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此外,《规划》还将扩大对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不仅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还要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加强对收入分配管理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建立高等学校拔尖学生重点培养制度,实行特殊人才特殊培养。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多元招生录取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是《人才规划》对人才培养开发机制提出的主要任务。
在改革收入分配呼声不断的背景下,《人才规划》对于人才激励保障机制的要求引起关注。
《规划》对此提出的主要任务中明确了“统筹协调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等。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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