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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呼唤“听证制”
2001-11-08    马杰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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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有关资料显示,教育收费事实上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这一情况下,对教育收费实行“听证制”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教育收费引入听证制有利于规范和约束教育行为,可避免高收费乱收费发生。通过包括学生和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参与,对收费标准制订的原则,学生培养成本计算的依据,以及收费项目的确定和收费标准的高低等有关方面进行过问,从而使收费过程走向透明,收费行为走向规范,收费标准走向合理,将有效地避免高收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为更多的贫困学生提供了走入校门的机会。  

  其次,教育收费标准关系到千家万户,通过实行教育收费听证制,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使学生、家长和学校都能接受,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其它消费,带动经济增长。目前,42.7%的家庭教育消费已成为家庭支出的重要一项,超过60%的家庭1—3年内要把钱花在教育上。过高的教育收费不利于我国经济增长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教育消费者有了“知情权”,逐步形成一种教育“买方”和“卖方”的互为信任和彼此协作的新机制,才能实现良性循环。  

  教育收费听证制,还将有力促进我国教育事业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这有利于提高人们依程序行政的观念,树立程序法治观念,有利于将我国教育事业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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