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分配制度不改,科研硕鼠难灭
香港研究资助局(RGC)评定的经费额度,也是一笔过的拨款,只对人事、实验室日常开支以及会议三大项的经费设定一个界限,如有突破才需事先申请批准。
金冬雁认为,在这两种制度下,科研人员在使用经费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虽然在申请经费时提出一个明细表,但该表仅供评审时参考,使用经费时不必完全照“表”宣科。这种制度比较符合科研规律,科学性较强,受到学者的普遍欢迎。
灵活性这么大,自由度这么高,岂不是任由科研人员随心所欲?
“事实并非如此。”金冬雁说,这两种制度都有完整成套的规章,其执行主要由大学的财务部门负责监督。不允许报的项目,不允许超的额度,财务上都会严格把关。比如参加国际会议超支,又比如购买电脑,都受到限制,非经预先报备批准不能报销。此外,RGC还聘请审计师对各校进行抽查,以及时发现可能的问题与不足。
熊丙奇建议,打破当前行政主导科研资源配置的模式,实行学术本位管理,推行学术自治。他说,对科研人员实行阳光化的“年薪制”,取消“科研提成”,避免科研人员靠课题经费致富,但同时保障其过体面的生活;推行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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