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乃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35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把我国推向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代。35年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了总部署、总动员,使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35年来,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科学技术不断迸发出“第一生产力”的强劲活力。随着科技创新的步伐加快,深层次矛盾不断暴露,使科技体制进入了不得不改,但又“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深水区”。因此今天谈科技体制改革,已不再是直面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反映强烈的问题,而是如何坚持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怎样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的全局性问题。
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历程
伴随着新中国年轻的脚步,我国用60多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近300年的科学技术发展之路。树立了“向科学进军”、“科学的春天”、“科教兴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等四个里程碑。这四个里程碑标志着科学思想的四次“大解放”。谈到科技体制改革,应该说始于1985年,迄今已走过了三个阶段,眼下正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第一阶段: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启动阶段(1985~1995年)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使科学技术成果迅速地广泛地应用于生产,使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大大解放科学技术生产力。”并对科技管理机制、科技拨款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作了明确的要求,这标志着我国科研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1988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鼓励科研机构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科研机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核心是把科研任务的计划下达变成了自由基金申请。简单地说,首先改革的是拨款制度,带来的结果就是整个科技界不再“吃皇粮”。
这一阶段,国家总体上实施“面向经济建设”战略,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是: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主要政策是“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技人员”。改革的重点集中在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打破铁饭碗,加速推进科技与经济一体化发展。
第二阶段:科研机构转制改革阶段(1995~2006年)
1995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并发布了《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提出要实施“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科技方针,明确了改革的重点任务。
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又专门出台了一个《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科技体制改革要与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同步发展。在这两个文件的指导下,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调整结构、转变机制、分流人才”,其中最大的体制结构变化就是院所转制。
第三阶段: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阶段(2006~2012年)
2006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出台了《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明确提出“自主创新”战略,推出了16字科技方针,即:“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
同时,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落实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实施过程中,推出了十六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涉及领域包括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生物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系列前沿技术成果脱颖而出,如宽带无线移动3G、4G通讯、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载人航天工程与探月工程、深潜探测器等。
这一阶段,重大专项带来了科技管理的变化,科技体系结构得到了优化,形成了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等各具特色的多元化管理模式。
第四阶段: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新阶段(2012年以来)
2012年7月,中央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颁布《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把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作为我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2013年3月,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科协、科技界委员联组会时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开创国家创新发展新局面。”
9月30日中央政治局中关村集体学习,习近平特别提出:“最为紧迫的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破除一切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或体制机制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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