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时报:借鉴台湾工研院技术创新的能与不能
台湾工研院的边界条件和若干思考的问题
制度性条件
由于台湾与大陆的管理体制和制度不同,比如大陆非营利的社团法人,管理是在民政部门,工研院的非营利财团法人在大陆还难以实行。在大陆,研究单位如果是事业法人,其管理带有准国家机关的性质,有上级主管部门,有行政级别,以及由此而来的各种要求和约束。如是企业法人,天然难以脱开营利的目的。所以,要完全借鉴工研院开放式办院模式、使生产力要素与产业界和社会自由流通,肯定会因社会管理制度的不同,短期内还难以真正建立起来。
资金大循环条件
工研院以政府的公共财政支持为基础,在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原则上只收取成本费,以利于研发成果迅速转移到企业,不以自身的营利为目的,不以一己一时一事之利而行事,而是着眼于产业发展、着眼于台湾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利益。当经济发展了,政府的税收增加了,再反过来支持工研院的发展,形成资金的大循环。由于台湾幅员较小,管理体制和法规无大的差异(在美国各州的法律都不尽相同),全岛发展的差异性不大(大陆不仅全国各地差异很大,即使经济第一大省的广东,其珠三角和东西两翼及粤北的差别也非常大);从财政上看,工研院覆盖的全岛是一个税收区域,这些都是其能够实行资金大循环的边界条件。
地理条件
由于台湾地域较小,空间距离决定了生产力要素能够高效流动,尤其是空间是制约人才流动的重要因素,空间距离小,将大大减小对人才往复流动的限制。空间小,也使工研院的管理半径变小,管理成本减小,管理效率提高,还减少了因距离遥远带来的管理失控的风险。
个人发展机会
由于有上述3个因素,对一个人而言,他的选择总是自由的,不会因一种选择徒增另一个选择的困难,他可以选择在工研院工作,也可离开工研院,还可过一段时间后再回到工研院,不会因为他的这一选择导致失去其他的发展机会。而且,在工研院连续工作10年以上,工作年限加年龄到65岁便可申请退休,并领足额退休金。这样,在工研院的履历,既可以得到锻炼,还可以在流向产业时因有了退休金而没有风险,事实上增加了个人的发展机会。
另一个角度
作为一家非营利的财团法人研究机构,工研院短短30多年取得了显赫的成就,但毕竟只是一家研究机构,所能取得的成绩也是有限的。比如,它主要是在半导体等产业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这一成就是否与张忠谋作为该领域的天才领导人及亲自转入产业界这一偶然因素相关?工研院毕竟不是科技工业园,它育成的大企业也是有限的,虽然培养了一批高科技企业的总经理,但还不能造就成批的企业家。工研院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但也只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我们分析上述这些情况,并非为了降低工研院对台湾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贡献,也不是对工研院简单的吹毛求疵,而是冷静地知其好也知其不完善的所在,以便更好地借鉴工研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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