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教育资源 科研发展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CERNET 校园之窗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帮助贫困大学生走出就业困境 需要多方努力 2008-04-14 16:47   ·京高招照顾政策微调 思想品德突出可降分录取  2008-04-14 15:00   ·教育部:高校教学评估存在弄虚作假与形式主义 2008-04-14 10:55   ·高校有责任帮助大学生“村官”安心扎根农村 2008-04-14 10:12   ·户籍限制 进度不同 农民工子女纷纷返乡就读 2008-04-14 10:09   ·南京:民办幼儿园名称不得出现“国际”等字样 2008-04-14 10:07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研究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教育
与中国研究生教育同行:北大研究生教育90周年
2008-01-03  中国教育网  

邮件收藏功能可以方便将本页内容发至您的邮箱收藏。

字体大小:

  中国教育网北京1月1日电 自1917年《北京大学日刊》上刊登第一则研究生招生启事至今,北大研究生教育已走过90年的历程。在纪念北大研究生教育90周年之际,北大新闻网特刊登“北大研究生教育九十周年历程回顾”一文,一同回顾北大与中国研究生教育同行的九十年。

  初创篇:1917-1922

  1917年11月16日,《北京大学日刊》第一号刊登了标题为“有志研究国文哲学者注意”的通告:“敬启者国文哲学门研究所现已组织就绪……凡有志愿入本所为研究员者,望于本月二十日下午四时至校长室会议一切进行事宜及指定所愿研究之科目。”这则招生启事被认为是北京大学乃至中国国立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开端。

  1917年底,“英文门、国文门、哲学门、化学门、物理门、数学门、经济门、政治门、法律门”9个研究所在北大成立,分属于文、理、法三科,相继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开创了中国国立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先河。

  《北京大学日刊》于1917年11月刊登了《北京大学研究所简章》。这个简章对研究所的招生要求、教学以及组织架构都作了初步规定。简章中称:“各科俱得设研究所,研究所以各门各种之教员组织之。各研究所教员中,由校长推一人为本所主任教员。”于是推举出3个科共9个研究所主任。简章中还规定了招生的要求:“本校毕业生俱得以自由志愿入研究所,本校高级学生、主任教员认为合格者,得入研究所。本国及外国学者,志愿共同研究而不能到所者,得为通信研究员。”

  1917年至1918年共招收学生148人,包括三类:“已毕业于大学之研究员”, 如范文澜、张菘年;“仍在各科肄业之研究员”, 如俞平伯、冯友兰;还有“通信研究员”,如叶圣陶。

  这些研究生当时被称为研究员。直到1922年2月11日,《研究所国学门委员会规则》明确将研究员改称为研究生。

  北大又制订出《研究所通则》和《研究所办法草案》,对研究所的任务及研究方法,研究员的学习和研究要求等做了具体规定。

  研究所内分研究科及特别研究科两项。研究科和特别研究科科目由本所各教授分别担任。1917年底至1918年初,《北京大学日刊》陆续刊登出各研究所教员担任的研究所科目及研究员认定的科目。如哲学门里,胡适教中国名学,梁漱溟教佛教哲学。各研究科目通常每月进行1-4次的演讲和讨论,由选该科的研究员及相关的教员参加。研究员可自行选择1-4门感兴趣的科目,未毕业的本科高年级学生则被要求选修1-2门科目。此外还设立特别研究科,也就是具体的课题或者论文题目,研究员进行独立研究工作,并发表研究成果。

  这3科9门就是北大乃至中国国立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开端,而且北大研究生教育是从有规模、有制度、有机构、有导师、有学生的高起点开始的。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资源辐射本科生培养
· 山东全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 名校人才流失 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力度需加大
· 政协委员: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大“国际化”
· 整合各方培养资源 促进研究生教育多样化发展
· 直击中国研究生教育四大弊端:导师质量不高
· 教育部副部长:研究生教育的关键应是“创新”
· 教育部将推进改革 调整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
· 研究生教育如何看 北大回应研究生培养三热点
· 北大回应研究生培养三热点
  主编信箱 | 投稿
教育专题:全国教育系统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汶川大地震英雄教师谱
·理性爱国 发愤成才
·聚焦2008年两会教育话题
  文献资料
·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
·2007年全国高校优秀...
·2007年全国教育系统...
·2007年全国优秀教师名单
·2007年全国中小学德...
  教育黄页
·理工科通讯(2008/08)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浙师大教育评论研究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08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