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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研究生教育同行:北大研究生教育90周年
2008-01-03  中国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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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网北京1月1日电 自1917年《北京大学日刊》上刊登第一则研究生招生启事至今,北大研究生教育已走过90年的历程。在纪念北大研究生教育90周年之际,北大新闻网特刊登“北大研究生教育九十周年历程回顾”一文,一同回顾北大与中国研究生教育同行的九十年。

  初创篇:1917-1922

  1917年11月16日,《北京大学日刊》第一号刊登了标题为“有志研究国文哲学者注意”的通告:“敬启者国文哲学门研究所现已组织就绪……凡有志愿入本所为研究员者,望于本月二十日下午四时至校长室会议一切进行事宜及指定所愿研究之科目。”这则招生启事被认为是北京大学乃至中国国立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开端。

  1917年底,“英文门、国文门、哲学门、化学门、物理门、数学门、经济门、政治门、法律门”9个研究所在北大成立,分属于文、理、法三科,相继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开创了中国国立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先河。

  《北京大学日刊》于1917年11月刊登了《北京大学研究所简章》。这个简章对研究所的招生要求、教学以及组织架构都作了初步规定。简章中称:“各科俱得设研究所,研究所以各门各种之教员组织之。各研究所教员中,由校长推一人为本所主任教员。”于是推举出3个科共9个研究所主任。简章中还规定了招生的要求:“本校毕业生俱得以自由志愿入研究所,本校高级学生、主任教员认为合格者,得入研究所。本国及外国学者,志愿共同研究而不能到所者,得为通信研究员。”

  1917年至1918年共招收学生148人,包括三类:“已毕业于大学之研究员”, 如范文澜、张菘年;“仍在各科肄业之研究员”, 如俞平伯、冯友兰;还有“通信研究员”,如叶圣陶。

  这些研究生当时被称为研究员。直到1922年2月11日,《研究所国学门委员会规则》明确将研究员改称为研究生。

  北大又制订出《研究所通则》和《研究所办法草案》,对研究所的任务及研究方法,研究员的学习和研究要求等做了具体规定。

  研究所内分研究科及特别研究科两项。研究科和特别研究科科目由本所各教授分别担任。1917年底至1918年初,《北京大学日刊》陆续刊登出各研究所教员担任的研究所科目及研究员认定的科目。如哲学门里,胡适教中国名学,梁漱溟教佛教哲学。各研究科目通常每月进行1-4次的演讲和讨论,由选该科的研究员及相关的教员参加。研究员可自行选择1-4门感兴趣的科目,未毕业的本科高年级学生则被要求选修1-2门科目。此外还设立特别研究科,也就是具体的课题或者论文题目,研究员进行独立研究工作,并发表研究成果。

  这3科9门就是北大乃至中国国立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开端,而且北大研究生教育是从有规模、有制度、有机构、有导师、有学生的高起点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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