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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校园惨案必须达成社会共识
2010-04-29    中国新闻网-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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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结校园惨案,首先要击碎“报复社会”的道义幻觉。社会要有这样的共识,报复社会杀人,是不可赦之恶;拿最无辜、最脆弱的孩子下手,更是万恶不赦。

  4月28日9点,制造南平校园惨案的凶手郑民生,被依法执行枪决。郑民生被正法了,然而,校园血案没有终结,就在郑民生被枪决不到6小时后———15时左右,广东省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

  没什么比孩子的苦难更触痛我们,没什么比孩子的安危更揪人心。

  一边牵挂孩子们的安危,刷新新闻关注他们的动态;一边恐怖于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巧合”:雷州的校园惨案,发生在郑民生被处决的当天,凶手的行凶时间,发生在郑民生被枪决不到6小时之后。记者在现场看到,雷州砍人的男子陈康炳约40岁,与郑民生一般年龄,还是一位曾经教书育人的教师。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向孩子们举起了屠刀。

  犯罪专家认为,在特定的情况下,犯罪是有传染性的。一种犯罪发生后,这种犯罪有可能被仿效而形成复制效应。潜在的罪犯从别的犯罪中受到启发,从中去发现、研究作案方式和作案手段。因为是突发案件,所以,陈康炳为什么要制造校园血案,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从目前的信息看,发生血案的两个校园相距千里,没有发现二者有什么联系,不能说后一个行凶者陈康炳是受到了郑民生的“启发”。但是,即便如此,此类恶性案件接连发生,再次提醒社会,有必要警惕南平血案所可能存在的犯罪传染性,清除校园恶性案件发生的“毒素”,将学校打造成世界上最安全的堡垒。

  拿最没有抵抗力的孩子下手,或者说,选择社会最脆弱的地方报复社会,郑民生和陈康炳的犯罪手法如出一辙。现在,郑民生已经被依法枪决了,他罪恶的生命终结了,可类似的校园血案却并没有随之消失。面对这种让人心惊胆战的犯罪现象,我们拿什么去消除呢?

  郑民生案发生后,舆论一片谴责声,然而也有一些人站到了同情他的那一边,认为郑的精神问题源于社会的精神问题。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顺着这种逻辑,郑民生会被描述成反抗体制、反抗不公的英雄。这种思维看似深刻和站在道德高地,实际是鼓励以暴制暴的嗜血逻辑。郑民生心灵扭曲了,我们不能跟着他一起扭曲。对校园的杀戮,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开脱。

  终结郑民生式的恶性犯罪,首先就是要击碎这种“报复社会”的道义幻觉,收起那种不分是非的同情。社会要有这样的共识,报复社会杀人,是不可赦之恶;拿最无辜、最脆弱的孩子下手,更是万恶不赦。

  另一方面,就是要防范校园安全。校园血案连发,校园管理者再也不能有侥幸心理,以为血案不会发生在本校,以为本地没有“郑民生”。把校舍建成最安全的地方,这不仅应表现在校舍防震上,还应表现在防范校园血案上。

  当然,要防范校园恶性案件的发生,当然还需要其他许多层面的努力,但起码先要在这两个方面,扎牢安全的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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