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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记者:电子学籍系统全面采集了学生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安全吗?
答:关于学籍信息安全问题,实质上就是要保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信息资源免受各种类型的威胁、干扰、破坏和盗用。电子学籍系统建成后,采集和存储2亿多学生的相关信息,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始终将学籍数据安全视为学籍管理工作的生命线,根据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强化责任确保信息安全。《办法》特别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指定专门的学籍管理员,建立学籍信息保密制度,对于泄露学生学籍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等。学籍系统也将采取现代加密技术确保信息安全。
9.记者:《办法》规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对学籍异动的管理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答:考虑到各地情况的差异性,以及义务教育实行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办法》没有对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条件和要求做出统一规定,而只是明确了变动发生后处理的办法和流程,学籍变动的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制定。比如对学生的奖励,在什么情况下给予什么样的奖励由各省具体做出决定,《办法》规定的是,各省应及时将奖励情况归入学籍档案。再比如休学,什么条件下批准休学、休多长时间由各省具体规定,《办法》规定的是,休学要及时记入学籍档案,并通过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10.记者:据了解,全国大部分省份在《办法》出台之前已制订了学籍管理相关制度,有些规定与《办法》不一致,请问如何处理这类问题?
答: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已有学籍管理制度,在区域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有实践性工作基础。但是,制定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办法是新形势、新时期教育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协调全国学籍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各地应站在国家教育发展战略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一是强力推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关键是做好本省现行学籍管理制度的过渡工作。二是开展学籍上下衔接调查研究工作,关键是处理好各级各类教育学籍管理的后续工作关系。三是因地制宜制订实施细则,关键是要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则。
11.记者:《办法》规定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强调了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的唯一性,但是,在义务教育以外的其他教育中,如: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其学籍号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当前,教育部正在统筹建设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管理制度和电子学籍系统。各地在执行《办法》时,也要统筹考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与其他学生学籍管理的衔接问题。对于最为关键的学籍号,教育部将出台生成规则,原则上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均依据身份证号为基础进行统一编码。学前教育阶段已采集学生信息的,升入小学时仍沿用其已有的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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