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推广“代理家长”模式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
□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留守儿童的寄宿、用餐和交通需求
□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提高工作技巧性,避免将留守儿童标签化
□做好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支持社会关爱活动,推广“代理家长”模式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体系
日前,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出台背景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教育部、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关工委等部门就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工作和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2011年,教育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召开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全面总结交流近10年来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教育部等5部门经过反复论证、修订,形成了本《意见》,将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政策,并根据新情况提出新要求。
《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
从提高教育条件保障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和社会关爱服务机制建设水平等三方面提出了工作任务。
针对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要求做到“三优先”: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要。针对不断提高留守儿童教育水平,提出“四加强”: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加强家校联动组织工作。针对逐步构建社会关爱服务机制,提出“三支持”: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区关爱服务,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会关爱活动。
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
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要通过科学规划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努力实施好重大建设工程,使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每名寄宿生有一个标准床位。提高经费标准。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其他留守儿童集中地区,要建立留守儿童用餐登记台账和营养状况档案,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用餐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求,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要合理设置学校或教学点,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能够就近走读入学,减少上下学交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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