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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理解“十二五”期间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
答:“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是:全面提高教育服务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按照总体目标的要求,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分目标:
一是教育事业发展目标。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这一目标,并明确了2015年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教育“十二五”规划对规划纲要有关指标进行了分解,提出了分区域、分城乡的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力求使目标更具有可操作性。在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方面,提出到2015年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又一个重要战略目标。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考虑到教育规划纲要发布以来,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形势和各地的积极性,规划将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目标由60%调整为65%,学前一年、两年毛入园率目标也相应做了调整,其他主要指标与教育规划纲要目标衔接一致。
相关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二是教育体系和制度建设目标。在体系建设方面,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和现代教育体系建设的客观要求,提出了初步建成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基本适应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加强社会建设需求的现代教育体系的目标。在制度建设方面,提出教育体制更富活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教育制度创新取得重要突破、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体制更加完善的目标。
三是教育支撑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目标。教育“十二五”规划从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人才培养结构方面提出了教育支撑经济发展的目标;从高校科研水平、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授权数方面提出了高等教育服务科技创新的目标,努力提升教育支撑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能力水平。
四是教育服务社会和文化建设目标。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教育“十二五”规划分别从教育公平、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教育资助政策体系面提出了教育服务社会建设的目标。同时,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了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目标。
这四个方面的目标,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是对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的进一步细化、实化和量化,充分体现了为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奠定基础的这一战略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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