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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需要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仅向发展要数量,更向发展要质量;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个基本要求,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认识是实践的向导,观念是行为的指南,科学发展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只有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上、主动把智慧力量凝聚到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才能把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成效转化为破解科学发展难题的创新力、推动科学发展的执行力、共谋科学发展的凝聚力,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使科学发展观的理论魅力和思想财富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中得到真正体现。
胡锦涛同志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科学发展的主心骨、唱响科学发展的主旋律,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才能肩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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