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作为一种亘古绵久的社会现象与教育相伴而生、相随而长。大学是一种文化机构,其教育目的在于通过继承、传播和创造文化促进受教育者的社会化、个性化和文明化,从而塑造出健全的、完善的人。因此,文化是大学教育的生发之根、立命之本,大学教育是文化繁荣与兴盛的承载与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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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大学教育的核心内容
广义文化是指人类后天获得的并为一定社会群体所共有的一切事物,包括物质、制度和精神三个层面。狭义文化是指一定社会群体共有的一切观念和行为,更多指一个受价值观和价值体系支配的系统。文化通过介入和渗透,在潜移默化中将社会规则、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行动,具有“教化人、塑造人、熏陶人”的功能。在这种天然禀赋下,自大学这种教育形式诞生之日起,大学便具有了文化属性,并在文化的交往和互动中获得永恒的精神动力,形成独有的精神品格。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主要源泉,越来越成为全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大学教育作为文化教化和文化启蒙的一种重要形式,可以自觉地把本土的、民族的和世界的优秀文化品质、价值观念、人文关怀等融入知识体系,培养学生的科学和人文素养,从而帮助他们实现从有知识和技术的人向有文化的社会人的深刻转变。文化是大学教育活动的根本指向。一方面,大学教育的过程是将人类社会长期积累的文化进行严格的筛选、加工和整合的过程;另一方面,大学逐渐从封闭走向开放,其反作用于现代社会文化发展的能动性也越来越突出。
教育是文化的社会遗传和再生机制,文化传承、文化创造、文化引领和文化融合是自大学诞生之日起就被赋予的永恒使命。大学教育是高深文化的传承,具有深层次、系统化、学科化的特点。大学教育要求探索、追求、捍卫、传播真理知识,其本质是一个创新的过程,特别是在文化以知识的形式内化到学生的认知结构的过程中,能够实现文化的再生和新文化的涌现,这是大学教育的文化创造使命最为集中的体现。大学之所以为大学,还在于它的文化品位和文化追求高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大学教育的内容仅仅能够回应社会的变化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通过教育活动从知识和制度以及道德和精神的层面上,有针对性地引领文化的发展方向。此外,大学教育的内容还可以是不同质、不同源的文化融合而成的新文化,“融合”也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法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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