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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法似有破冰之势 但能否成为作弊的妙药?
2008-01-25  中国网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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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回放:作弊与考试如影随形 考试法能否震慑考场作弊

  1月19日,2008年度全国研究生考试开考,120万考生步入考场,进行了人生又一搏。与此同时,考场内外的作弊事件也接二连三地传出:山西一下子有10个考研作弊团伙落网;广东出现“作弊小组”利用对讲机在考场内外传送答案。(1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因此,呼吁以法律约束、制裁各类考试作弊行为,建立《考试法》又被人们提了出来。据报道,2007年12月底,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透露,我国的《考试法》正在拟定中。2008新年伊始,教育部公布工作要点,加快起草、修订《考试法》等多部法规被纳入议程。《考试法》似有破冰之势,日渐浮出水面。

  考试作弊的历史恐怕可以追溯到考试这一形式的产生之时,有考试就有作弊,争论是什么导致了考试作弊,恐怕会陷入“是贫穷导致了偷窃,还是道德失去操守造就了盗贼”的困境。问题是,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考试的作弊方法也日新月异,正以一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方式与各种考试纪律做着或明或暗的较量,挑战着人们的心理和道德底线。

  在这种情况下,制定一部可以用以管理考试制度、规范考试行为的法律,让考试有法可依,的确有利于教育的发展和考试行为的约束。但我们如果把消除考试作弊行为和规范考场纪律完全寄希望于一部考试法恐怕过于理想化了,期望用一部法律来改变中国的教育和考试现状,也是不现实的。

  诚然,之所以出现考试作弊,考生学习不认真,知识掌握不过硬,再加上自我道德约束失守是原因,但笔者认为这些并不是主重的。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在以考试分数做为衡量考生学习成绩惟一标准的大环境下,有一句流传在考生之间的话叫做“考、考、考,教育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一场考试,不管你是否愿意接受,其结果都必然是,考过了就是爷,就可以扬眉吐气;考不过就是孙子,就是没能力的代名词。至于考生几年几十年学了多少,所学又是否在这几个小时中完全体现了出来,考生的综合素质等等,这些在一场考试中、在一份试卷面前,什么也不是。这才是出现考生作弊的根本原因。

  基于此,笔者认为,在道德成为人们行为、社会秩序、生产生活惟一约束这个终极目标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的情况下,建立考试法用以规范和制约考试作弊行为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也是我们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公平和公正,如何尽快打破应试教育的坚冰,从根本上彻底地改变僵化的现行教育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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