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将实施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管理的新的课程管理模式,这引发了人们对校本课程开发进一步的关注。本文对校本课程开发与国家课程开发之间关系,以及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讨论。
一、校本课程开发与国家课程开发是两种不同的开发模式
典型的国家课程开发(或称中央课程开发)是由中央政府委派专门的课程开发机构或专家小组,依据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全国中小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确立新的课程目标和课程方案,修订或新编教材,然后选择一些学校试验,再向全国推广,最后学校普遍实施,并接受国家考试机构或其它评估机构的检测。这种开发模式是一种“研究——开发——实验——推广”的自上而下、由中心向边缘的课程开发。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有政治性的领导人物的直接干预和指导;
(2)决策和实施过程具有显明的行政等级;
(3)运用指令、法律法规和过程指南等控制手段;
(4)运用惩罚手段以保证遵从项目的程序或达到特定的目标;
(5)运用代理人、代理机构或其它中介来解释中央的决定或提供技术帮助。
典型的校本课程开发是完全自发、自主的课程开发,是完全出于学校内部需要(主要是教师和学生的需求),完全依靠自身的条件和资源的全员参与、自我评价的课程开发活动。它是“实践——开发——反思——改进”的“草根”开发模式。主要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1)自发、自愿;(2)自我控制和地方控制;(3)回应内部需要;(4)利用自身资源;(5)内部评价。有关校本课程开发与国家课程开发之间的区别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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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国家课程开发 |
校本课程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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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标 |
以开发全国统一的课程方案为目标。 |
以开发符合学生、学校或地方特殊需要的课程方案为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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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员 |
课程开发是学者专家的权责,只有校外的学者专家有权参与课程开发。 |
所有的课程利害关系人士均有参与课程开发的权责。因此,学校成员与校外人士均可参与课程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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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观 |
课程即书面的课程文件,是计划好的课程方案。 |
课程即教育情境与师生互动的过程与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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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观 |
学生无个别差异,是被动的学习个体,为他们安排的课程可以在事前做好详细、完善的计划。 |
学生不但有个别差异,也有主动建构知识的能力,课程得因应学生需要而不断地进行调整,事先的计划越详细就越不能适应学生的学习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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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观 |
教师仅是课程的实施者,职责就是依照设计好的课程方案加以忠实的呈现。 |
教师是课程的研究者、开发者和实施者,教师有主动解释课程、开发课程的能力。 |
资料来源:张智育:《学校本位课程发展》,台湾师大书苑发行,1999年版第5页,这里略作改动。
二、校本课程开发与国家课程开发相互关系
上面对国家课程开发与校本课程开发的区分是出于理论分析的方便。实际上,从来就没有完完全全的中央主义而不顾及学校和教师的任何观点和需要的课程开发。中央导向的课程开发同样要对学校的状况及问题进行调查,同样要关注学生的学习需要,只不过所关注的是普遍的、一般的、共性的需求而已。同样,也不会存在百分之百的学校为本的课程开发。学校是一个社会的机构,学校内部的需求往往也是和社会的总需求相关联的。另外,课程开发是一项高投入的活动,学校内部的资源毕竟有限,校本课程开发要能够持续并有所成效,离不开国家和政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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