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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你 制造校园民谣风暴
1993年,已经退学两年的高晓松开着一辆很大的车、住着两套公寓。虽然有报考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研究生不幸落榜的经历,但是一向头脑活份的他混得不错。与大学时的不安分一样,他在亚洲电视艺术中心任实习编导时迅速与另外的同事组成“辍学小分队”,开始了到外面接广告的征程,这期间他亲自操刀拍了很多广告,并充分感受到导演在颐指气使时是多么的爽。于是1992年年底,他开了自己的广告公司,从此过上了给别人发工资日子。
某一天,大地唱片公司为《同桌的你》这首歌找到了高晓松,想买下版权出磁带。歌曲本身赚钱不多,高晓松形容“只挣了一顿饭钱”,但歌曲走红后带来的滚滚名利却是无法用金钱衡量。随着推出的《校园民谣I》专辑,高晓松凭借一首《同桌的你》拿下了所有流行音乐奖之最佳金曲、最佳作词、最佳作曲,以及央视春晚最受欢迎节目一等奖,该专辑也成为十年来销量最大的原创专辑。
与高晓松一起红的,是歌曲的演唱者老狼。这个高晓松大学时期的同学兼乐队成员成为校园民谣歌手的典范被广泛熟知。高晓松在自己的书《写在墙上的脸》的自序中回忆当年的感觉:“1994年的某一天,我与老狼小眼瞪小眼同时冒出一句:‘咱火了。’”
《同桌的你》不仅是一首歌,更带起了一股强劲的校园民谣风。一时间,《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流浪歌手的情人》、《上班族》、《恋恋风尘》等被广为传唱,高晓松也从此成为不能被忽视的人物。这样的成功,一方面依靠高晓松的创作才能,他的歌曲节奏变幻不多,歌词内容浅显易懂,但却可以把一件人们已经了解的事情写得很美,从而深入人心;另一方面精明的商业头脑再次起作用,高晓松迅速的把握了当时唱片市场的规律,并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鼎盛时期。以至于此后他都会说“校园民谣是一次成功之极的商业炒作,它是内地音乐界刚刚引进企划这个职位后最成功的宣传案例,可以说今后‘校园民谣事件’不是作为一个文化或是音乐流派来传世的,而作为唱片公司讲到包装的时候的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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