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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教育公平有了明确的方向与思路。长期以来,中国教育走了一条效率优先的道路,实验学校的确立、重点学校的评估等,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造成了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重点校与薄弱校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大。近十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这个倾向得到了遏制。2003年,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决定实施加快中西部农村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攻坚计划。2006年开始,先后对西部农村全面实施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等;采取招聘特岗教师等办法补充西部地区农村学校的师资。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更加明确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把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主张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同时明确提出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要求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近年来,教育公平优先的思路渐趋明朗。2011年,中央财政拨款100亿元推进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每年160多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9月,教育部与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四省区政府正式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构建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协同推进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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