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全国两会特别报道:关注教育改革 开启教育新篇章
根据不同类型予以土地、财税优惠
钟秉林委员建议,应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尽快清理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歧视性政策,依法保障其享有充分办学自主权,并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扶持。在中央和地方教育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实施“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项目”,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
“民办高校发展所需的法人登记、产权、财会、税收、合理回报制度等配套制度亟待完善。”秦和委员认为,国家可以将扣除办学成本后的净收入用于分配的列为营利性民办高校,将没有分配且用于学校发展的,或捐资办学和出资办学不求回报的列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并根据不同类型给予土地划拨、财税支持、教师纳入事业编制、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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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钟秉林委员认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办高校之间,以及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民办高校举办者和管理者开拓办学视野、提高管理素质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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