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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泽西州的生均教育支出充足水平是通过对样板学区的设计估算出来的。按照新泽西州宪法的规定,新泽西州需要为每个公立中小学学生提供“完全与有效的教育”。“完全的”教育指公立中小学必须为学生提供由七个学科领域的56个核心课程内容标准,5个交叉学科内容标准,以及五种工作准备标准确定的教学内容。七个学科领域包括数学、科学、语言、视觉和行为、社会研究、健康和体育,以及外国语言。五种工作准备标准包括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和决策技能的运用;技术、信息及其他工具的使用;职业计划和就业技能的发展;自我管理技能的发展,包括目标确定、时间的有效使用、与他人的合作、以及对安全和基本资助知识的获得。新泽西州教育委员会自1996年5月始开始采用“完全的”教育所包含的教育标准。“有效的”教育指教育经费必须能够保障达到“完全的”教育所需要的充足教育投入水平。教育投入水平由以下指标衡量:班级规模,生师比,学生与管理人员比,平均每个学区的学校数,教室供应、服务和材料的类型与数量。学区在其他方面的支出被认定为“非核心的”,因此只能从学区获得资助,州政府不给予补助。
为确定基本的生均费用,新泽西州教育部在1996年设计了一个拥有3,075名学生的 “样板学区 (model district)”。在样板学区中,共有3所小学,每所小学500名学生;1所初中,675名学生;1所高中,900名学生;不超过10%的学生是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班级规模设定为学前班到小学三年级为每班平均21人,四年级和五年级每班平均23人,初中每班平均22.5人,高中每班平均24人。初级中学配备两名指导咨询老师,两名媒体服务或技术专家。这类服务人员在高级中学中的数量是初级中学的两倍。每个学校均有正副校长、校长助理、办公室职员和一个保安人员。其他方面的投入包括平均5名学生一台计算机(5年更新一次),教师职业发展所需要的时间,课堂辅助活动和课外活动补助(小学生每人23美元,初中生每人137美元,高中生每人434美元)。同时,新泽西州教育部规定了这样的投入水平需要达到的教育产出。根据对样板学区的设计,新泽西州教育部计算出了达到这样的投入水平需要的生均基本支出。在1997-98学年度,小学一至五年级生均基本支出为6,720美元。相对于一个小学生,一个幼儿园(学前班)儿童的权重为0.5,初中生的权重为1.12,高中生的权重为1.20(即一个幼儿园儿童需要的费用是一个小学生的0.5倍,一个初中生需要的费用是一个小学生的1.12倍,一个高中生需要的费用是一个小学生的1.20倍)。1998-99学年度所需要的生均基本支出按照地区消费价格指数进行了调整。新泽西州允许各学区在正负5%的幅度内调整所需基本经费。
怀俄明州则组织了由教育专家构成的两个相对独立的专家组。一组专家来自怀俄明州内部,人员由有经验的中小学教师、学生人事管理职员和学区管理人员构成,主要任务是认定充足教育包含的教育元素。这组专家确定了实施充足教育的“典型”学校特征和教学内容。另一组专家由怀俄明的邻州或与怀俄明有相似经济和地理特征的州的中小学校长、学区长以及其他从事教育实际工作的人员构成。第二组专家的任务在于检验第一组专家设计的“典型”学校实行的充足教育的组成元素是否确实达到了州议会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怀俄明州的教育专家设计了一个公立学校应提供的教育内容与服务的“篮子”,后经州议会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这个“教育篮子”中包含核心知识和核心技能两部分内容。核心知识包括阅读或语言、社会研究、数学、科学、美术、体育、健康和安全知识、人文知识、职业教育、外国文化和语言、应用技术、公民教育,核心技能包括问题解决、人际交流、键盘和计算机应用、批判性思维、创造性、生活技能如个人理财技能。“典型”小学的班级规模为16人,学校规模为288名学生;“典型”初中的班级规模为21人,学校规模为300人;“典型”高中的班级规模为21人,学校规模为600人。
典型学校的规模以及应传递的教育内容和服务确定之后,专家们进行了能够完成在“典型”学校中施行充足教育的成本估算。学校成本由五个成本类别组成:人员成本,材料和设备成本,服务如食物供给、学生活动、教师职业发展、学区运行管理,特殊学生成本如特殊教育、特长生教育和服务、英语是非母语学生的教育和服务、低收入家庭学生的教育和服务等,对学校、学区或地区因素进行调整的成本类别,如由于地理位置和人口稀少的缘故,有的学校规模偏小。规模不经济带来的生均成本偏高。对这类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额外成本要算进成本总需求。另外,还有小规模学区的额外成本需求,以及地区间的成本差价等。
因此,怀俄明州的教育财政的充足水平是基于成本研究确定的。一个适当的中小学教育应包含什么样的教育内容和服务,这样的教育内容和服务需要什么样的师资、管理和设施,这样的师资、管理和设施又需要多少经费,然后对经费需求进行调整。
综观美国公立中小学教育财政的发展变化,我们可以看到有以下几个特征:(1)自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起,教育财政诉讼案一直在各州此起彼伏,硝烟不断;(2)九十年代以来,对教育财政的关注由公平转向充足,并与教育产出相连;(3)教育经费的来源从20世纪初的主要由学区承担逐步向主要由学区和州共同分担转变,但联邦政府一直以来仅向基础教育提供很少数额的专项经费。这一点与美国分权的政治和经济体制密不可分。(4)各州的基础教育财政拨款模式由各州掌握。因此各州的拨款模式尽管有共通之处,但每个州的具体拨款公式都有与其他州不同的地方。(5)美国各州基础教育的拨款模式仍处于变化与调整之中。即使在没有诉讼案的时期,也不断地有一些小的调整,以满足公众的要求。
表1 历年美国公立中小学教育经费来源的途径及其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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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经费总额
(百万美元$) |
来源途径及比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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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 |
州 |
学区 |
|
1919-20 |
970 |
0.3 |
16.5 |
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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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30 |
2,089 |
0.4 |
16.9 |
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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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40 |
2,261 |
1.8 |
30.3 |
68.0 |
|
1949-50 |
5,437 |
2.9 |
39.8 |
57.3 |
|
1959-60 |
14,747 |
4.4 |
39.1 |
56.5 |
|
1969-70 |
40,267 |
8.0 |
39.9 |
52.1 |
|
1979-80 |
96,881 |
9.8 |
46.8 |
43.4 |
|
1989-90 |
208,548 |
6.1 |
47.1 |
46.8 |
|
1990-91 |
223,340 |
6.2 |
47.2 |
46.7 |
|
1991-92 |
234,581 |
6.6 |
46.4 |
47.0 |
|
1992-93 |
247,626 |
7.0 |
45.8 |
47.2 |
|
1993-94 |
260,159 |
7.1 |
45.2 |
47.8 |
|
1994-95 |
273,149 |
6.8 |
46.8 |
46.4 |
|
1995-96 |
287,702 |
6.6 |
47.5 |
45.9 |
|
1996-97 |
305,065 |
6.6 |
48.0 |
45.4 |
|
1997-98 |
325,976 |
6.8 |
48.4 |
44.8 |
来源: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2000年教育统计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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