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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制度
【出镜代表】浙江省教育厅厅长 刘希平
【原音重现】进城务工人员是地方财富的创造者,地方现代化的建设者,解决这些建设者子女就学的问题,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要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为主的原则,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这些年,我们就如何创造公平教育机会在政策上做了一些努力,今年春季就全面免除了农民工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借读费。
当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压力也很大。经测算,要解决新增农民工子女入学,3年内全省各级财政需投入建设资金12亿元。另外,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平均拨款标准,满足外省户籍的农民工子女入学,浙江省各级财政每年需投入经费补助18亿元。
由于大量农民工子女随着家长从中西部来到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就学,致使原来就由中央财政承担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转由东部省份地方财政承担,影响了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体现公共财政的公平公正,鼓励流入地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建议中央财政建立农民工子女入学“钱随人走”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提高公用经费等的补助资金进行转移支付,加大对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地区的经费补助力度。
同时,我还建议实施义务教育登记证制度,印发全国通用的义务教育登记证。农民工子女到流入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时,可以凭此证注册入学,学校将收集的义务教育登记证按学生流出地分类统计、汇总、造册,通过教育、财政部门逐步上报,中央财政按照各地报送的流入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向各地核拨转移支付经费。(记者 余冠仕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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