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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任≠无限责任
有人会问,3元营养补助的钱要让孩子全部吃到嘴里,可是学校食堂“有米无锅”的事怎么解决?水、电、煤的费用如何解决?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怎样解决?
全国学生营养办公室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营养改善计划’不是一个单打独斗的计划,而是由一系列配套政策加以保障的。所有的这些问题,政府全都考虑到了。从2011年到2013年,国家将拨款300亿元,争取三年内每一所学校都建立一个食堂。水费、煤费和电费从学生公用经费中开支,而食堂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由地方财政统一解决”。
据有关资料介绍,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除国家试点外,各地还启动了地方试点。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共有13个省(区、市)461个县开展了地方试点,受益学生850多万。这些地方试点也都集中在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
尽管胡小琪极力主张“即便是3元钱,也应该让孩子吃到营养”,但是她心里也有一本账:“这并不等于现有的这3元钱就是充足的。学生从家里带来主食,学校给配备副食,买了肉、买了蛋、买了蔬菜,但钙的补充还是不够的,无法保证孩子长身体的需要,如果家长再添加一元钱补一盒奶就更好了。”
儿童的养育和发展,父母负有首要的责任。胡小琪认为这一点特别需要向社会宣传。“养育孩子的过程,实际也是父母履行职责的过程。不能说父母只要把孩子生下来,其他什么事儿都不用管了,监护人的责任一定要到位。我们不能只是单方面强调政府的责任,而丝毫不提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她建议,在目前营养改善经费有限的基础上,家长应该尽可能地多承担一点学生的主食和部分其他费用,以达到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的目的。
国际组织的经验证明,像改善学生营养这样的事情,不是任何个人、任何公益组织所能完全承担的,必须依靠政府。但是这并不等于要由中央政府承担无限责任,家庭、社会和政府如何形成合力,是一个亟待探索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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