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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丽娟:设教育公务员 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
2008-03-17    李爱华;祝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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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身份明确为教育公务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师权益得不到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提出,尽管法律规定教师待遇比照公务员待遇,但实施过程中,由于法律身份不清、比照不详,教师待遇权益保障有时遭遇困境。

  教师待遇≠公务员待遇

  庞丽娟近几年在贵州、四川、甘肃、宁夏等地调研发现,农村教师队伍存在如下隐患:

  首先,教师法律身份不明,各种权益无法得到很好保障;不少教师只拿“裸体”工资,待遇远低于其工资参照系——公务员的水平。《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教师的平均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义务教育法》)。

  但实际上,由于教师工资由国家财政支付,而福利待遇等由地方财政支付,教师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差异。在大多数贫困、边远的农村,教师只有“裸体”工资,小学教师工资一般为600~800元,初中教师平均工资为800~900元。庞丽娟说:“公务员能享受的津贴补贴、培训权利要实实在在地落到教师身上。这需要财力支持,而西部地区地方财政确有困难,拿不出这笔钱。”

  其次,由于法律身份不明,教师权益受到侵犯时也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法律救助渠道薄弱、单一。因此,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贫困、欠发达地区,教师队伍严重不足,进不来也留不住;在不少地方,教师队伍老龄化严重,或靠代课教师支撑。

  依照2001年颁布的《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农村初中教师人数按生师比18∶1、小学23∶1配备。而实际上,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学校数量多而规模普遍偏小,实际农村教师编制并不能满足当地需要,在不少地方特别是贫困、边远的山区仍存在着大量代课教师。

  不仅如此,由于城乡经济、教育的较大差异,地方或学校实际生活和工作条件差异较大。这尤其体现在农村学校,乡一级的财政基本无法提供教师津贴补贴等福利,近年农村骨干教师流失严重,城乡倒挂现象严重,城镇工作的教师,却挤占农村教师名额,使得农村吸纳高素质青年教师的能力更加有限。

  设立国家教育公务员

  庞丽娟建议,当前很有必要修改《教师法》,从法律上确立义务教育公办教师为国家教育公务员,国家教育公务员不设行政级别,兼具专业人员与国家公务员双重身份。

  首先,研究建立相应的制度与保障机制,明确教育公务员的对象范围、任职资格、工作职责、管理办法、权利福利待遇。明确其应享有的特殊的公务性权利,如职业保障权、休假权、职业培训权和受抚恤权等;特别是规定其应享有等同于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以及定期增资、法律保障和物价补偿等工资政策和各种津贴补贴,享受与国家公务员同等的医疗、养老、失业以及人身安全等社会保险。国务院应委托教育部、中编办、人事部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合作研究建立一系列与教师教育公务员身份相应的配套政策制度。

  其次,建立健全国家教育公务员的聘用制度,明确并规范对教师的录用、合同、解聘等聘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可借鉴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对其随意解聘或辞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法以正当理由停聘或辞退教师,但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增加义务教育教师编制,保障足额编制,防止被挤占或者挪用,并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倾斜,调整我国长期以来义务教育城乡倒挂的编制政策。

  再次,教育公务员的进修培训应纳入各级政府职责范围,在各级财政中按教师年工资总额的3%单独列支培训经费,专款专用,贫困地区经费不足部分,省贫县由省财政、国贫县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

  另外,研究出台并完善教师权益的救助制度,落实教育公务员的法律救助保障机制。

  最后,建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保障落实教育公务员法律身份与责权利的监督与问责制。

  庞丽娟认为,这是破解当前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困境的根本所在,将从根本上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障并显著提高教师待遇,因而有利于增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和队伍稳定性;并从根本上有利于政府加强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促进统筹教师资源,合理组织教师有序的城乡流动,因而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

  教师能否跨进公务员大门

  此次两会上,还有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东城区副区长毛桂芬等人提出,为保障教师待遇、获得应有的同等待遇,建议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系列。

  据了解,早在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也曾建议,把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以国家财政保障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但未获得教育部门直接的官方回应。

  今年,记者就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权益保障状况等采访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时,他亦表示不愿回应,“材料在网上都有”。记者查阅网络资料,找到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以及一些非官方的争论。

  对于庞丽娟的建议,也有学者表示反对。南京大学地理与湖泊院院长高抒认为,在教育体制内,官本位的作风已经十分严重,纳入公务员队伍后,将对教育的专业性、自由性产生很大影响。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协委员则表示,此问题太复杂,与城乡差距、资源分配有关,纳入公务员体系,未必能解决教师权益无法保障、无法建立稳定和高质量教师队伍的问题。

  不管教师是否需要纳入公务员体系,广大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权益与待遇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仍应引起有关部门关注并解决。

        (来源:科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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