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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校专业办学、监管运行和促进办学水平提高的若干思考
2010-06-01    厦门大学计算机科学系 赵致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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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思考与建议

  针对目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办学情况,教育界曾有一种设想和意见:全国地方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今后应主要转向培养软件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其中一部分毕业生应服务于软件外包人才的需要,以后不再培养计算机科学人才。因为计算机工程主要是瞄向了计算机硬件和器件、计算机系统结构方面的需要,而这类人才国家需要的数量有限,可以采取定学校重点培养的方式。所以,大多数学校都办计算机工程专业就显得既不现实,也没有必要了。

  这样的设想和意见,引发了我们的思考:

  (1)是否非地方性院校目前主要是培养计算机科学理论人才?答案是否定的。目前绝大多数"985工程"、"211工程"学校培养的专业毕业生,无论是否继续深造,只要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绝大部分(90%以上)从事工程技术中应用研究与开发类工作,他们属于应用型专业人才。

  (2)如果计算机专业可以培养一部分学生从事软件工程,那么这些专业点及其人才培养工作与软件学院是什么关系,希望能够理顺关系。

  (3)一大批地方性院校转向大规模培养软件工程人才,是否会出现短期内人才饱和的现象?比如,前几年批准设立的"信息安全专业"(还有"网络工程专业"),只办了几年,已经出现有学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现象,结果只能把每年招生改成两年招一届。当然,软件工程与信息安全不同,软件工程的就业空间要大得多。

  (4)高等教育法的立法精神是大学自主办学,我们如果对院校的专业办学模式、方向提得太具体,有可能进一步引发院校对政府干预大学办学自主权的争议。

  (5)目前,全国地方性高等学校中有一大批学校拥有计算机专业类博士、硕士学位点,如果没有做更大的调整的考虑,那么将来这些学校一旦不再培养计算机科学创新人才,转而培养如"信息技术"等应用型人才,其研究生的生源将更加困难,并进一步引起这些学校的博士、硕士学位点在未来的评估中出现问题。除非修改硕士点、博士点的评审标准,但这样做肯定也会引发争议。

  (6)部分学术水平稍高的地方高等学校,在目前高等教育招生体系中位于第一批录取学校的行列,他们对部分因高考失误而没有进入"211工程"、"985工程"学校的学生实际承担了"校正个人发展路线"、为在研究生入学竞争中提供了"重新调整发展路线"的作用,一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硬性规定,是否会进一步强化"高考指挥棒"的作用,进而对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并制约基础教育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

  (7)2009年招收本专科学生520万左右,在校学生近2000万,高等教育已经连续两年整体就业率在68%徘徊,有关方面压力很大。应该看到,其中一部分学校办学质量不高,毕业生就业比较困难,是因为他们获得的生均教育经费(含学费)只有5000~6000元,远远低于国家本科教育平均生均经费近12 000元的标准。所以,暂时不应该把这些学校放在重点考虑之列。因为,我们关心的是学校在拥有基本的办学条件的情况下,如何办好计算机专业。

  为此,我们的建议意见如下:

  (1)分层次分类办学应该是我们未来高等教育发展的主基调,实现分层次分类办学更多地应该通过非行政性方式来实现,但不排除一段时间内采用侧重行政性方法的做法。

  (2)研究型大学,特别是"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应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创新型人才作为自己的培养目标。主要培养以下两类人才:

  ① 未来从事高起点应用与开发工作的创新性应用型专业人才;

  ② 未来从事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创新性学术型专业人才。

  这两类人才都属于学科发展型人才。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创新是这类人才的显著特点和标志。工作没有创新,自然谈不上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在培养上述两类人才时,切忌把两类人才的培养理念、方式方法对立起来,而要注意努力寻找这两类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融合方式,但不必苛求。

  对非重点大学中的地方性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应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重点培养应用型专业人才,根据自己的选择,可兼顾培养学科创新人才。学科一般性应用型专业人才也包括两类:

  ① 未来从事本专业一般性应用与开发的应用型专业人才,不以创新特质作为人才培养的固有目标;

  ② 未来从事跨学科一般性应用与开发的应用型复合专业人才(这是当前社会各行业急需的专业人才,也是一大批学校通过改革办学理念、模式,发挥综合性大学优势,可以大有作为的办学方向)。

  至于具体在办学活动中学校怎么做,应该由学校自己去选择和决策,这样不容易引起争议。

  (3)近年来,教育部加强了高等学校办学与运行状态数据库的建设。建议建立大学专业办学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评价标准,从制度上确保学校招生办学必须筹集和达到的最低生均教育经费标准,可能的情况下优先确保各高等学校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次的生均教育经费投入标准统一,逐步缩减不同高校教育经费投入之间的差距。宏观管理应更多地引入公平的竞争机制,这样就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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