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2014职教盘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2015-01-09 18:44   ·上海高院:复旦投毒案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2015-01-08 10:35   ·复旦投毒案二审宣判 受害人父亲望维持死刑判决 2015-01-08 10:04   ·川大今年停招8个项目的艺术特长生 2015-01-08 09:55   ·山东大学两名校领导被学校官网“除名” 2015-01-08 09:52   ·浙江高校5年76人因职务犯罪被查 涉招生等多环节 2015-01-08 09:50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合作·活动 > 理工科通讯 > 2011年第12期 > 新书介绍
《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介绍
2011-12-22    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字体大小:

《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
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以下简称《专业规范》)是为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本科教学制定的、带有强制性的文件,是提高化学类专业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上届教指委工作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会议,经过反复酝酿、修改、完善、提高,最终完成了规范的制定工作。

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

  1. 明确责任 分工负责

  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分别于2006年11月(厦门大学)和2007年7月(山东大学)召开了第一、二次全体会议。会议期间,委员们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对专业规范研制的要求,确定了规范研制的指导原则,决定由分委员会主任郑兰荪院士牵头,设立了4个子课题分头开展研制工作:“化学类专业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发展方向”由厦门大学郑兰荪院士、北京大学段连运教授主持;“化学类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由南京大学王志林教授、郑州大学宋毛平教授主持;“化学类专业教学基本内容和课程体系”由南开大学程鹏教授、厦门大学朱亚先教授主持;“化学类专业基本教学条件”由复旦大学陆靖教授、南京大学王志林教授主持。按照先分后合的方式开展工作,提高研制效率。

推荐内容>>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讯2011年第12期  >>全部教指委通讯

  2.形成初稿 开展调研

  2007年8月,分委员会在云南大学召开了“化学类专业教学基本内容与课程体系专题会议”。与会代表以上届教指委制定的教学基本内容为蓝本,结合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制定了“化学专业基本教学条件”(初稿)。会议决定分五个片区在全国范围内对初稿开展意见征求工作。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由大连理工大学孟长功教授负责;华东地区由山东大学张树永教授负责;中南地区和华南地区由湖南大学王玉枝教授负责;西南地区由四川大学李梦龙教授负责;西北地区由兰州大学王春明教授负责。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江西:2015年底完成全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任务
· 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
· 教育部征求对《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意见的通知
· 北京延庆县2013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咨询会
· 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
· 高校与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规模明年年将进一步扩大
· 教育部正式发通知:河套大学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
·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
· 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召开
· 杜玉波:高等学校要担起文化传承创新历史使命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公报显示:幼儿园在...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2012年数据:全国在...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