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聚焦 十八大特别报道: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之十一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显著特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做出了明确的制度安排,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举措。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两年多来,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教育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国民素质也得到了较大提高。正是由于在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教育工作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赞誉。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社会正从生存型消费进入发展型消费阶段,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的愿望更加强烈,对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我们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一切教育工作的检验标准,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供均等化的基础公共教育服务,使全社会的受教育机会、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教育制度规则的公平状况都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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