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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离公务员退出机制有多远?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退出条件,但在执行中,其威力并不大。2011年年初,在《公务员法》实施5周年之际,国家公务员局曾公布过一组数据,全国有600多万公务员,但5年来仅仅辞退了4778名公务员,也就是说工作中只要没有比较大的过失,极少有公务员会被辞退。
对于近日北京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晋升和待遇挂钩,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将予辞退,萧鸣政教授认为,“虽然具体的结果还不好预料,但至少能在公务员队伍中起到一种威慑作用,也是一种表态,如果工作做得不好,或者不好不坏,‘铁饭碗’也一样会丢,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应该在全国推广。”
这些年政府的懒政之风备受诟病,究其根本,是没有合理的公务员退出机制。汪玉凯教授认为:要建立严格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不管是终身制公务员还是聘任制公务员,都要有严格的退出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浮于事、不负责任、公权滥用等现象。在这方面我们既存在制度和机制缺失的问题,也存在着管理不严的问题。比如对于公职人员,世界各国都有严格限制其涉猎商业活动的规范,并对其他的收入来源有严格的约束,而我国在这方面基本形同虚设。由于公共权力的行使,得不到有效的约束,因此助长了公职人员的不规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因此建立公务员的淘汰机制、退出机制,势在必行。(记者 柳 霞 实习记者 韩建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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