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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能否为“养老金并轨”铺路?
退休养老金“双轨制”自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并延续至今,主要是指,企业人员和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实行两个政策:企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由国家统筹发给退休养老金,而公务员则按照在退休前的岗位工资高低发给退休金,全部由财政负责。公务员不仅退休金拿得高,而且在长达30年的时间内不缴纳养老保险。相对而言,企业职工只能拿公务员退休金的三成,却要多缴纳十几万的养老保险,自然深感不平。
全国人大常委、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郑功成今年两会做客强国论坛时表示,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公平、正义、共享原则,现在的制度结构(养老金“双轨制”)不符合这一原则,也不符合历史的公正,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已不容等待。
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了解到,深圳从2007年1月开始了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从2010年起,在有行政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的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除了可以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之外,政府还为其建立职业年金(又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类似于企业年金——记者注)保障制度,如果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间受到开除处分,职业年金将会被财政部门全额收回。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燕继荣教授对此认为,公务员聘任制现在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暂时只对新人试行聘任制,现在由聘任制推进的养老金改革还很有限。但是“公务员‘双轨制’‘并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是一项大工程,单凭聘任制公务员无论是从理论还是现实都不成立,如果试点成功,聘任制公务员向全国推广,随着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也是对养老金并轨的一种积极配合。”燕教授还指出,这些决策还有待改善,也引起了社会争议,但毕竟是在改变多年来行政体制僵化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的方向不可逆转,所有公务员都应有这样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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