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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律师:签订协议是关键
书面协议是法律认可的证据,可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暑期大学生出外打工的现象,因是大学生的自主行为,大多高校都坚持不参与不倡导不反对的原则。但针对大学生暑期兼职维权难的问题,有关人士建议教育系统建立一个专门为大学生维权的机构,充当学生的“保护伞”,也不至于发生大学生出事后求救无门的情况。
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香说,大学生暑期打工最好通过校方组织,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要签订三方协议,对三方的权利、义务等做出规范,这样大学生的安全和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如果大学生自己通过中介找工作,最好选择那些正规的、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同时与中介机构签订一个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如果出现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拖欠工资的情况,中介机构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丁香说。
丁香说,目前我国的法律对大学生打工并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大学生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书面的协议,把工资、岗位、工作时间等以书面的形式约定下来。书面协议是法律认可的证据,可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一旦出现纠纷或者权益受到损害,大学生就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追究违约者的责任。
【借鉴】社区组织,让大学生暑期打工更有意义
经八路街道办事处连续两年为贫困大学生提供暑假打工机会
“大学生暑期打工,绝不应该是端端盘子、发发传单这么简单,而是应该真正学到有用的知识。”昨天下午,郑州市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刘红霞说。
关键是,她不仅这么说,还这么做了。今年暑假,15名贫困大学生通过该街道办事处的帮助,根据所学专业和兴趣,在位于该社区的相关企业上班。
河南农业大学大二学生小曹是15名幸运者之一。她说,她学的是会计,获悉经八路街道办有暑假打工机会后,立即报了名,因为准备充分,在演讲时打动一家公司,并被“录用”。公司经过简单培训后,就安排她在办公室,做一名助理会计。因为和所学专业对口,虽然累一些,但是每天能学到很多有用的东西。她已经和公司签过协议,工作一个月,就能拿到1500元的工资。
刘红霞说,为了帮助贫困大学生暑假打工,街道办事处主动和辖区企业的党支部联系,争取到15名在企业“高薪打工”的名额,一个月工资在1000元到1500元之间,贫困生报名后通过演讲推介自己,以争取相关企业“录用”。
“这样的‘高薪打工’活动我们街道办从去年就搞了,效果很好,大学生和相关企业反响都不错,一些大学生还通过打工时积累的人脉,毕业后直接到该企业参加工作。”刘红霞说。
然而,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社会上类似这样的机会并不多见。大多数大学生还挣扎在暑假打工无组织、无秩序的漩涡中,并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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