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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庆市江津区龙门小学
重庆市江津区龙门小学动员学生在学校的小超市购买复习试卷和假期作业,共计收费60816元;向新转入的学生以桌椅板凳建设费为名收取捐资助学费,共计119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以及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规定。教育部督查督办,重庆市教委作出严肃处理:给予龙门小学校长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学校党支部书记职务,并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对龙门小学违规收费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取消该校及领导班子成员2012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调整充实龙门小学领导班子,加强该校管理;责成该校将违规收取的所有费用如数退还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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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继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查处结果予以通报,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己任,加强师德修养,潜心教书育人,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各种收费政策,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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