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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富山乡三山小学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富山乡三山村小学是富山乡中心小学所辖的村级小学。在2012年春季学期,该校收取了平安保险、教辅材料等违规费用130元/生,共计34719.5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收取以及教辅材料的购买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的规定。教育部督查督办,责成相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给予三山小学校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三山小学校长职务;给予富山乡中心小学校长行政警告处分;责成三山小学将违规收费退还给学生,对三山小学乱收费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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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西省贵溪市泗沥初中
2012年春季开学,江西省贵溪市泗沥初中接收235名学生全天在校用餐, 8名学生一桌,饭菜由学校统一安排。统一收取了六、七、八三个年级179名学生每生1400元和九年级37名学生每生1260元的伙食费。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西省关于学生自愿入伙发生的伙食费用,由学生自愿选择饭菜品种并即时付费的规定。教育部督查督办,江西省教育厅责成贵溪市教育局做出深刻检查,对泗沥中学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给予泗沥中学校长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校长职务;将违规收取的伙食费扣除已发生的伙食费用,如数退还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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