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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手中有哪些权力
深圳市一线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从近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查处的中小学校长案件来看,在案件来源方面,既有纪检部门的线索移送,也有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后的摸查成案。“从调查的情况看,校长们手中的权力范围很广,稍加动用便兑换成物质利益”。
这些被查处中小学校长的权力范围涉及哪些方面?
“一是电教系统采购。多名中小学校长就是在智能化基础建设、教学设备采购、网络工程改造等领域收受回扣,甚至让招投标流于形式。”办案检察官说。
据介绍,南湾学校在采购相关教学设备时,某公司老板找到南湾学校原校长李化春。李化春即安排该老板和学校一起制作设计方案和招标书,由于该老板在这一过程中掌握了相关项目的参数、规格等核心信息,因此“顺利中标”。2012年10月的一天,李化春“提醒”这名老板说:“我要去美国,手头较紧。”这名老板一听就明白了,第二天就赶到李化春的办公室奉上5万元人民币。经查,李化春收受这名老板的好处费共21万元人民币。
“中小学校长手中可运用的权力还有招生。”办案检察官说,如龙岗区实验学校原校长果某,涉嫌帮助多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读实验学校,同时收受了数十万元的财物。罗湖某学校原校长邓某,违规办理了13名学生入读该学校的手续,并收取了社会中介的好处费。而龙岗某学校原校长李某,则更直接,在招生过程中直接收取学生家长的贿赂而帮忙搞定学位。
据介绍,由于中小学校长在学位安排上拥有决定权,有时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要请这些校长帮忙并送上好处费。2011年,南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吴某打电话给南山某学校校长杜某,请求帮忙解决其亲戚在该学校初中一年级的学位问题,杜某予以应允,并坦然收下了吴某送来的好处费人民币1万元。
中小学校长手中的权力,还包括看似不起眼的食材配送。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龙岗区平安里学校原校长王某,在私设“小金库”后,与送菜公司相关人员商议,以虚构购菜数量的方法,将学校伙食费专用账户内的钱通过送菜公司套取出来,以现金形式交给学校纳入“小金库”,王某本人也收受了该送菜公司先后送来的好处费3.5万元。
“工程基建虽已大都剥离出校长的权力范围,但从案件来看,有的校长作为工程筹建负责人之一、有的则因‘项目的工程款结算需要我签字划账’等原因,仍然在工程基建环节具有一定话语权。”办案检察官说,如龙岗某学校原校长李某,利用20万元以下校园工程可由学校内部简易招标的权限,帮人承揽了体育馆场地、足球场地、办公室改造等多项工程,并收受好处。
“公款报销也是一些中小学校长可以利用的权力。”办案检察官举例说,如龙岗区某小学原校长周某,通过暑假组织教师出外旅游的机会,以报销的名义,通过报大旅游人数的方式骗取公款11万余元,这笔款项被周某个人据为己有。龙岗实验学校原校长果某,也涉嫌多次将私人的一些费用指使他人纳入公款报销等。“另外,目前还发现一些中小学校长在决定公务车定点维修、教师入编等环节利用职权收受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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