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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次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入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对各省择优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限定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压缩中间环节折扣、回扣空间。二是加强教辅材料价格公示管理。要求各省在发布择优评议公告的同时,将经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审核的教辅材料价格一并向社会公布。出版单位要将本单位出版的教辅材料价格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强教辅材料选用管理,抓紧建立教辅材料择优评议公告制度,坚持学生自愿选用原则;加强对出版、发行、印刷中小学教辅材料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出版发行秩序行为;加强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继续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辅材料行为的力度;全面加强教辅材料价格政策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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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预计此次教辅材料价格监管政策会取得何种效果?
答:此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对教辅材料市场采取了综合治理措施,多管齐下,政策力度大,各方面政策相辅相成,会产生正面叠加效应,只要监管到位,预计当前教辅材料市场存在的不良现象会得到有效治理,社会反映强烈的这一问题也将有一个根本改观,既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也会促进出版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从价格方面,按照此次拟定的指导价水平,大部分教辅材料价格比目前市场价降低近40%至50%,学生因价格“过贵”问题造成的教辅材料经济负担会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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