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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材料价格将网上公示
《通知》称将对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入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对各省择优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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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不得超过35%,压缩中间环节折扣、回扣空间。
《通知》要求加强教辅材料价格公示管理。要求各省份在发布择优评议公告的同时,将经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审核的教辅材料价格一并向社会公布。出版单位要将本单位出版的教辅材料价格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加强教辅材料选用坚持学生自愿选用原则。
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按照此次拟定的指导价水平,大部分教辅材料价格比目前市场价降低40%-50%,因价格“过贵”问题造成的学生教辅材料经济负担会明显减轻。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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