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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择校费”
9月5日,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编写的《北京市小升初择校热的治理:路在何方》调查报告(下称《小升初报告》)在京发布。
调查报告负责人,北京理工大学教授、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专访时表示,之所以选择“小升初”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相关部门对这一阶段的监管存在真空且“民怨沸腾”。
“实际上这一阶段收取‘择校费’是‘合法化’的。”杨东平说。根据《小升初报告》披露的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名校收取的“择校费”多称“赞助费”,是有关部门许可的,是“合法”的。例如,北京市小学和初中择校费的“法定”标准约为3万元,但因人而异,被要求缴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大有人在。家长要将择校费存到区教委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教育基金会账户上,但无任何正式单据和凭条。区教委一般按70%~80%的比例返还给学校,要求收支两条线,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正因为如此,名校收费的动机十分强烈。
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择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按50%的比例返还给招生学校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其余部分返还给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用于扶持和改造本地薄弱学校。
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原教育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管是各省份间具体执行何种比例返还,“收支两条线”的形式一直存在,在客观上也助长了愈演愈烈的“价格战”。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陈,“择校费”这个名目,在各学校的账目里是不出现的,基本上都是以捐资助学费的形式出现。《教育法》第48条规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所以有些学校就打擦边球,钻政策的空子。
对此,杨东平补充,北京地区的“赞助费”都是直接交到各个区的教育基金会,像海淀区教育基金会,都不直接交到学校,基金会的钱是由区教育局来掌握的,再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学校。
“这个在北京市等于是公开的,它有一个很冠冕堂皇的说法,收这个费就是为了改造薄弱学校缩小差距,其实这是加大学校差距的主要因素。因为现在公办学校获得的国家拨款都差不多,所以造成差距的主要来源就是这种‘赞助费’、‘择校费’。”杨东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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