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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忘录内容】
1.根据江苏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全省105个县(市、区)中,到2012年底全部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省级人民政府认定;到2015年底76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其中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实现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0年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确保完成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3.设立专项资金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省级财政根据各地财力状况进行补助,加大对苏北等经济欠发达县(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
4.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基地建设,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建立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促进教育质量持续提高的长效机制。
5.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作为考核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
6.认真做好“优化配置义务教育师资”、“苏锡常区域整体联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推进中考改革、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相关工作。
7.向教育部提交如下正式文件:江苏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含时间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江苏省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有关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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