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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小学初中不得划重点 一律禁收择校费
2011-04-02    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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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贵州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八个严控”,今后我省教育部门将从“在校时间、课程课时、家庭作业、集体补课、教辅资料、考试次数、招生秩序、择校择班”八个方面入手,为学生减轻负担,提高教学质量。 

  家庭作业在校时间均“瘦身”

  新闻通气会上,省教育厅厅长霍健康表示,我省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正在逐年下降,近视眼、个头不高、抵抗能力弱等现象普遍存在,“这与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无关系。”

  根据《意见》,全省教育部门将从在校时间、家庭作业、考试频率等方面切实为中小学生减负。其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学生不超过8小时,中小学一律取消统一的早自习;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普通高中不得超过2小时,保证小学和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普通高中学生不少于8小时: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市(州、地)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者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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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示范普高将不面向全省招生

  在规范招生秩序方面,《意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种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或分班的条件和依据。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地范围内招生,不得作违规招生宣传。

  2011年市(地、州)所辖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省招生名额在2010年的基础上减半,2012年起不再面向全省招生(民族班、宏志班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除外)。2011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辖区内初中分配招生指标比例占招生计划的40%,2012年不低于50%。

  《意见》还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划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一律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新生入学实行电脑随机分班,之后不得在教育过程中按照考试成绩升降再进行滚动式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中小学一律不得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

  建监督机制 贯彻“八个严控”

  我省将着力破解德育工作实效性不强、实施素质教育不全面、推进课程改革不深入、教育质量评价不科学等“八大难题”。“教育不能完全追求分数,”霍健康表示,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我省出台《意见》的目的,也是为搞好德育、美育,使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设立违规办学行为的举报电话,印发给所属中小学的所有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八个严控”规定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书面警告、降类处理等处罚。 (记者 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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