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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加大宣传力度
标准:还需科学公正
记者了解到,在组织实施绩效工资过程中,山东专门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提纲》。2009年底,学校利用寒假前夕年终总结、走访等机会,加强绩效工资政策的宣传解释。“不少人认为,工资是教师应得的正当收入,如果政府想激励教师,应额外拿出一笔钱进行奖励,而不是从教师工资中抽出一部分重新分配。对此,应加强宣传,让教师明白,绩效工资不是涨工资,而是加大考核力度,增强工资的激励作用。”张茂聪说。
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还须尽快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滨州市滨城区秦皇台中心学校教务处主任王宏伟认为,绩效工资要真正体现教师的劳动成果,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学校应该先酝酿考核标准,而后在当地中小学之间进行交流,取得共识,上报教委审批。张茂聪则认为,应由省教育厅制定原则性办法,各地据此微调。这样可以保证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当然,评价标准制定前,一定要经过广泛的讨论、征求意见,取得教师的认同。”
在潍坊市广文中学校长赵桂霞看来,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并非难事。广文中学正在实施的考核标准,包括教学常规、工作表现、育人效果、专业发展、教学业绩5方面。教师的常规考核有备课、 听课评课、作业、教学处听课等4项,每月检查一次,全学期检查以百分制计算,按比例折合。
“教师育人质量等‘软性’标准,通过问卷调查进行。每到期末,学生和家长填写问卷,投入专门设置的信箱,保证公平。”赵桂霞说。
编后:到今天,教师绩效工资改革系列调查报道就结束了。这次改革,事关我国教育事业良性发展,涉及千万教师切身利益,十分重要。我们所做的调查,虽只限于三地,所得经验或许能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借鉴。希望通过我们的报道,能让改革的脚步更快些、发展更稳些、效果更好些。(记者 马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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