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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法律保障,学前教育成“短板”
学前教育发展问题成为国家领导和广大百姓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自去年6月以来,国家领导多次就学前教育的发展进行批示、发表讲话。11月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学前教育工作,21日下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12月1日,国务院又召开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学前教育发展。特别是去年11月,温家宝总理在北京就学前教育发展进行调研时明确指出,要“通过立法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
“应该说,学前教育立法具有很好的民意基础,已是全社会的共同呼声。”庞丽娟说。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庞丽娟一直关注并推动着学前教育立法的进程。她告诉记者,2003年,学前教育立法就已经被列入十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调研计划,调研组赴江西、山东、河北、江苏、内蒙古等地进行了多次实地专题调研。2006年年底,全国人大正式委托教育部研究、起草学前教育法案。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适时启动学前教育法的起草工作”,同年11月,教育部将学前教育立法纳入今后5年立法工作重点,并列为2008年工作要点。
“这些准备工作也给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庞丽娟说。
与此同时,我国学前教育立法可资借鉴的国际国内经验也比较丰富。据庞丽娟介绍,一方面,近些年不少地方人大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学前教育立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如江苏、北京、青岛、广州、上海等省市已先后制定实施了《学前教育条例》,一些省份如山东等也即将完成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可为全国性的立法提供重要经验与参考;另一方面,制定学前教育法律以保障和促进本国学前教育发展已是国际趋势,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德国等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经验,均可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鉴于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当前迫切需求和长远发展需要,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立法,抓紧研究学前教育立法中的主要矛盾和重点,加快立法进程,争取在近年内制定出台学前教育法。”这是庞丽娟个人也是民进中央的一个重要呼吁。(记者 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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