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高校第一次有了“基本法”
被誉为中国高校第一部“基本法”的《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该《办法》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对外公布。
“充分放权”和“鼓励创新”成为该《办法》的两个关键词,它赋予南科大在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教学科研和招生收费等方面充分的自主权。
南方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此前表示,《办法》出台的意义非常重大,这是中国高校第一次有了“基本法”。“从此以后,就有一所学校不是靠行政官员的指令来运转,而是靠一部有法规性质的行政条例,这是改革到现在最实质性的进步。”
充分给南科大放权
在我国高校体制中,被指责最多的是高校与政府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去行政化”成为南方科技大学改革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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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大与政府之间是什么关系?《办法》第一章节作出回答。该《办法》在地方享有的管理权限范围内,赋予南科大在机构编制、人事和财务方面最大的自主权,使南科大成为真正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
关键词:放权
关于机构编制
《办法》规定,南科大在市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编制标准范围内确定人员总额,南科大可根据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资薪酬、职业年金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关于办学经费
南科大将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办学经费体制。深圳市政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办学。
关于教学招生
《办法》规定南科大可制定招生方案,按科学、公开、择优的原则探索依法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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