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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十载,科技和经济融合是最大的成果
我国原有科技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的,突出特点是科技资源集中在政府所属的科研院所。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原有科技体制弊端日益突显。自上世纪80年代始,中央决定对科技体制进行坚决的、有步骤的改革。
改制十年有余,最大的成果就是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不仅推动了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还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来自科技部的最新调研显示,改制优化了科技体系结构,增强了企业在技术创新中主体地位;激发了科研活力,研发更贴近企业和市场需求。已有30多家改制科研机构的骨干企业成功上市;改制打破了“小富即安”的旧局面,产业规模和效益大幅度提升,“十一五”末260多个中央级改制院所总收入比“十五”末翻一番;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依托改制院所建立了40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0多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十一五”末年完成科研项目7923项,累计获得国家奖励250多项;行业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十一五”期间,中央级改制院所向行业企业转让技术成果累计1.6万项,惠及10万多家企业。
同时,公益类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地方所属科研机构改革取得积极进展。重点公益类院所人均事业费由改制前不足2万元提高到目前的8万元,新增了基本科研业务费、修缮购置专项经费、研究生培养补助经费、离退休人员增拨经费四项财政拨款。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场深刻变革,科学发展观要求在这场变革中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
“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
“十二五”仍是重要战略机遇期,广大科研人员将进一步走出象牙塔,勇敢担当起创新型国家的脊梁。(记者 余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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