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职”而非“挂职”
福州市委组织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也注意到了网上出现的一些看法。”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整个公选程序是公开透明的,在当地主要媒体上都刊登了公告和公示。为了去年8月的那次公选,福州抽调相关单位,专门成立了‘福州市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这位工作人员是选拔小组办公室的成员之一,选拔小组的负责人是福州市委组织部部长。
他介绍说,选拔小组办公室对于雷连鸣的报名资格进行了审核,“选拔小组办公室审核认为,雷连鸣符合报名条件,因此就让他报名参加了公开选拔考试。”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报考时,雷连鸣已经将组织关系转到了福建,因此“算是福建的”。“报考前,他已经在福建任职。”不过,这位工作人员未透露雷连鸣把组织关系转到福建的时间,只是说“当时公告上都有”。
记者查询了2009年10月28日福州市委组织部在福州新闻网发布的“关于公开选拔副处级年轻干部拟任人选任前公示的公告”,对雷连鸣的主要简历有如下介绍:“……2008年7月起任清华大学研究生团委副书记;2008年9月至11月挂职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财产保险部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起任福建省分公司财产保险部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起任福州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挂职),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这一公告并没有交代雷连鸣具体何时从“挂职”转为“任职”。
关键问题被回避
此外,记者就以上质疑咨询了福州市委组织部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干部都有级别,当地统计局对企业的资料进行过分析,认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属于‘国有大中型企业’。”
不过,对于报名条件中的“第4条”,相关人士并未给予答案。
记者询问:雷连鸣当时能够参加报考,究竟是符合“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4年以上或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现任副处级干部”,还是符合“担任国有(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中层副职4年以上或正职1年以上”的条件?
这位工作人员没有给予明确的回复,他表示:“需要找当时的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
而据了解,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只是临时机构,公选结束后就已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