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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与高校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向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同时开放。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直接向我部提交工作方案,我部组织专家论证,通过论证后即可执行计划。地方所属高校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不限制名额,需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向我部提交学校工作方案,我部组织专家论证,通过论证后即可执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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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划管理
1.经费来源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高校自筹经费共同支持。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参与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所属高校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由地方财政和高校自筹经费支持。
2.项目分配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高校分为A、B、C、D共4组。中央部委所属各高校分为A、B、C共3组(见附件1)。地方所属高校为D组,项目数大致同C组。从2012至2015年各组项目平均预期数额见附件2。其中,2011年未安排项目经费,中央部委所属各高校可以将2012年项目数分解为2011年和2012年两年使用,从2011年开始启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各参与高校应利用自主科研经费或其它自筹经费增加立项项目,经本校评审达到本校国家级项目水平的,可提交我部备案,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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