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教育资源 科研发展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CERNET 校园之窗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帮助贫困大学生走出就业困境 需要多方努力 2008-04-14 16:47   ·京高招照顾政策微调 思想品德突出可降分录取  2008-04-14 15:00   ·教育部:高校教学评估存在弄虚作假与形式主义 2008-04-14 10:55   ·高校有责任帮助大学生“村官”安心扎根农村 2008-04-14 10:12   ·户籍限制 进度不同 农民工子女纷纷返乡就读 2008-04-14 10:09   ·南京:民办幼儿园名称不得出现“国际”等字样 2008-04-14 10:07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研究 > 基础教育 > 课程研究 > 课程改革
黑龙江课改新规:省重点中学转学须经教育厅审核
2007-08-28  中国新闻网  王彦

邮件收藏功能可以方便将本页内容发至您的邮箱收藏。

字体大小:

  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部门获悉,今年9月高一学年实施新课程后,我省规定,因监护人携带子女到异地常年居住,需要借读的学生,必须经学籍所在学校和借读学校同意。高中转学需以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变更为依据,省级重点中学之间转学需经省教育厅审核。

  据了解,新课改实施后我省将统一使用“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表”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学生学籍、审查学生资格的依据。因监护人携带子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常年居住,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需要借读的学生,必须经学籍所在学校和借读学校同意。学籍所在学校要妥善保管学生升学相关档案,保留学生学籍。借读学校要按本校学籍号区间给予借读学生暂用学籍号,学生注册时逐级上报,由省评价办公室备案。借读学校要对借读学生模块修习评价、学分管理、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综合实践活动学分等信息提供给学籍所在学校,需要公示的在借读学校与其他学生一并公示,对有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借读学生可在借读学校报考学业水平考试,并使用借读学校给予的暂用学籍号。学习期满后,借读学校要填写“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并将档案交至学籍所在学校。毕业证书由学籍所在学校颁发。到外省借读的学生,需在学籍所在学校填写“普通高中学生出省借读登记表”,并由学籍所在学校告知学生回省后所需信息。凡是未办理出省借读手续的,回省后所需信息由学生本人负责提供。

  高中学生转学,我省规定,高中转学以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变更为依据,转入学校必须为学生户口迁入地,转出时要持学生本人的户口或户口迁移证、学生本人的学籍档案、转出学校开出的转学证明。省级重点中学之间的转学需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审核、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学校同意,方可转入。其它学校之间转学,需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龙江日报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山西等省秋季开始实施2008年新课程改革安排
· 高中课改后首次考试开考 题目难度看齐高考
· 我国4省区率先完成高中新课改实验 与高考衔接
· 4省区完成高中新课程实验 高考显获3方面突破
· 愈半数高中进入新课程实验 课改如火如荼进行
· 北京高中课改9月1日实施 各门教师备课争新意
· 金庸武侠名著“入侵”中学课本引发争议
· 京高中课改评价体系出台 新建"电子成长记录袋"
· 中外历史混编"杂乱无章" 西安课改让学生动起来
· 湖南省教育厅:高中课改不会影响学生高考
  主编信箱 | 投稿
教育专题:全国教育系统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汶川大地震英雄教师谱
·理性爱国 发愤成才
·聚焦2008年两会教育话题
  文献资料
·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
·2007年全国高校优秀...
·2007年全国教育系统...
·2007年全国优秀教师名单
·2007年全国中小学德...
  教育黄页
·理工科通讯(2008/09)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浙师大教育评论研究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08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