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发展研究
多元办学的现实状况与未来发展 [评论]
2003-10-13    吴开华 康永久

字体大小:

  

  2.教育发展的动力和受教育者的权利   

  这样一来,办学体制的多元化与教育的自主化、平等化、开放化和规范化之间,就产生了难以弥补的裂痕。当然,按初衷,多元办学体制的建立最初主要是为了解决教育经费紧缺的问题,并不是要引进诸如教育自主化和开放化等因素。它所要达到的教育平等化和规范化,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权利平等和依法治教也有相当的距离。但现在如果仍只是从经费角度考虑办学体制多元化问题而忽视教育发展的动力和受教育者的权利,确实已经是远远不够了。   

  也许有人会说,尽管存在前面所说的各种现实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今天的教育事业正欣欣向荣。我们不是要否定多元办学体制的现实成就,但教育发展的动力问题与受教育者的权利问题确实需要我们去面对。   

  要实现办学体制的多元化与教育的自主化、平等化、开放化和规范化之间的联合,真正解决教育发展的动力问题和受教育者的权利问题,在教育中引入市场机制,并最终建立统一的教育市场,就应该成为解决我国多元办学引发的现实问题的根本出路。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基于等级区分和条块分割的多元办学体制,打破公私立学校之间的制度性分割,促进学校之间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确保国民教育权(不但包括受教育权,而且包括教育自主权),真正满足公民的教育需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3.丰富对教育公益性的理解   

  产生以上这些问题,关键是在对教育性质尤其是教育公益性的理解上未能取得突破。它虽然认可教育的市场供给方式,但限制社会资本的自由进出;在教育内容和形式上追求教育平等,却限制而不是鼓励公民个人的自主教育消费。   

  其结果可想而知:由政府机构直接提供公共教育服务导致了教育的短缺和低效,尤其是导致了优质特色教育的短缺和低效;为了教育发展而容忍教育中的地下产业导致教育中出现了“钱权交易”和“权力寻租”倾向;由于将教育选择导致的个人受教育状况的分化看成是对教育公益性的侵犯,这种对教育结果平等的强调在实践中导致了对公民个人教育选择权的限制:不但限制那种基于个性的分化,而且限制个人自主的教育消费总量。   

  其间的错误,在于无视教育公益性的内容和实现形式在新形势下所发生的积极变化,继续以隐晦的方式将教育事业等同于全民的福利事业,否认教育中的国家责任的有限性,同时对民间自发力量在实现教育公平方面的成效的信心严重不足。   

  事实上,公益性作为教育的主要属性,其最重要的内容就在于为公民提供(不一定是直接生产)基本的教育服务,并确保公民个人客观上利国利他的教育行为得到与之相称的激励、补偿或扶持。由于政府的财政能力特别是责任范围,作为政治性公益事业的公共教育必然是有限的,政府在教育问题上不可能实现按需分配。   

  与教育的公益性互为补充的是教育的“私益性”。所谓教育的“私益性”主要包括:教育具有个人效益;教育是一种可以经由个人自主选择,因而也就是一种可以由个人自我负责的事务;个人可以追加教育投资等。认识到这一点极其重要,既涉及个人可以享受的教育范围,也涉及个人享受教育的方式。   

  4.以市场的思路克服多元办学的制度缺陷   

  既然个人在自我的教育问题上应当拥有更广泛的发言权和自决权;既然教育的公益性有其限度,政府在教育问题上不可能实现按需分配;既然教育的公益性只是教育的一个方面的特性,与此相互补充的还有教育的私益性。因此,我们就确实有必要以超前的眼光、务实的心态,以市场的思路克服现有多元办学体制的制度性缺陷,在努力追求多元化办学格局的同时把握市场化的大局。   

  我们认为,从总体上看,建立教育市场是有助于提供多元的教育服务、促进学校的良性竞争和促进教育机会均等的。但建立教育市场的最终基础是对公民个人的教育自主权和民间社会散在的教育资源的尽可能多的尊重,而不是对以上三个方面进行简单承诺。事实上,教育服务不能为多元而多元,学校之间的竞争不可能也不必要达到完全竞争的程度。   

  既然如此又如何能通过建立教育市场摆脱多元办学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能忘记我们前面说过的见解:我们不是为了某个特殊/具体的实质目的而倡导教育市场,我们的出发点是要实现办学体制的多元化与教育的自主化、平等化、开放化和规范化之间的联合,真正解决教育发展的动力问题和受教育者的权利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强调通过教育市场摆脱多元办学问题,并不是要否定国家或政府在教育发展中的作用。需要做的仅仅只是对政府职能进行限制和转换,从而建立一种“有限教育行政制度”:一方面,那种事无巨细的集权管理必须得到抑制,教育管理必须从教育中的私人领域退出;另一方面,教育公共领域之内的政府职责必须得到加强。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
·教育部部署寒假工作 ...
·教育部要求落实教师...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专...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