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9月,国务委员刘延东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讲话中指出:“希望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革创新,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团结奋进、锐意进取、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积极促进民办教育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其中就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作了专章论述,为进一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新契机。今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目前对民办高等教育扶持力度最大、优惠政策最多、操作性最强的一部力作。
国家制定民办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价值取向,由鼓励与促进转为积极支持和直接参与。党和政府对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态度更加明朗,民办高等教育的法制建设也在不断完善。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民办高等教育还会持续发展。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支持也由国家层面向地方层面延伸,由政策层面向物质层面拓展,国家及不少省市区以财政性教育经费给予民办高校资金上的扶持,其力度之大令人震撼。例如,陕西省政府规定,从今年开始每年拿出3亿元的专项资金扶持民办高校的发展。
这十年,是民办高等教育抢抓历史机遇发展最快的时期,突破了长期制约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瓶颈,解决和正在抓紧解决民办高校的法律属性、产权界定、分类管理、财务管理、教师身份及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通过制度创新,释放民办高校内在的创新动力,实现民办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在坚持教育科学发展,增强国家教育能力,增加教育品种,扩大教育资源,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成为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教育改革发展所追求的主要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