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合作·活动 > 高顿财经教育 > 考证指南 > ACCA
ACCA微课堂第7讲:如何理解期前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
2016-11-15  高顿网校  

字体大小:

  又一期ACCA微课堂和大家见面了,本期话题:期前违约。期前违约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很多学生自己看书会有所疑惑,高顿财经ACCA研究中心老师为考生们梳理了期前违约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第六章,我们学习了不同类型的违约,主要有两种:实质性违约和期前违约。其实,严格来说期前违约也属于实质性违约的一种,它在英美法系历史中扮演者独特的一角。

  在英美法系,一般认为期前违约制度最早的权威判例是1853年的霍彻斯特诉德·拉·图尔案(Hochster v. De la Tour)。1852年4月12日,霍彻斯特同意受雇于德·拉·图尔,作为从仆自6月1日起随同前往欧洲大陆3个月。霍彻斯特为旅行作了准备,但是5月11日德·拉·图尔写信说他改变了主意并且不再需要霍彻斯特的服务。霍彻斯特从其他人那里找到了另外一份工作,但是开始的时间较晚。5月22日,霍彻斯特起诉请求损害赔偿。该判例中最主要的法律观点是:在被告的履行期到来之前,如果被告方拒绝履行合同,原告应当有权立刻终止合同从而消灭自己剩余的债务,并起诉请求因为对方的违约而发生的损害的权利;原告不必等待被告的履行期到来。当然,原告也可以不立刻起诉,而是等待被告履行期的到来。在这个判例中,法院并没有提到“anticipatory breach”这个概念,甚至没有提到anticipatory这一单词的任何其他形式。但是,期前违约规则的基本内容已经建立。

  最早对anticipatory breach在当前通行的意义上使用的判例可能是Johnston v.Milling。判决中用了这样一些表达:“一方的表示构成了履行拒绝或者等同于履行拒绝,因此,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存在一个可 预见其发生的违约行为”。英国著名法学家特瑞泰尔的教科书《合同法》中给anticipatory breach下的定义是:在履行期届满前,一方当事人 或者拒绝履行合同,或者因其行为使自己丧失了履行能力。另一本著名的英国合同法著作Chitty on Contract中说:如果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到来前,他表示了将违反该义务的意思,或者其行为使得一个合理的人认为其不愿意履行自己的义务, 那么该当事人构成“anticipatory breach”。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期前违约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违约方发生违约行为的时间点,是在其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之前所发生的。

  而F4的考察点,除了对于这个概念的理解,还侧重在救济手段上:被违约一方不仅不用等到合同期满,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主张。

  ▎本文作者为高顿财经ACCA研究中心F4教研组,来源高顿网校。原创文章,欢迎分享,若需引用或转载请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gaodunacca),掌握最全面ACCA政策以及学习方法,更有在线小编为你解答各种困惑,会说话的公众号,你见过吗?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ACCA微课堂】第18讲:损害与补偿,合同法案例题高频考点解析
· 【ACCA微课堂】第17讲:侵权行为发生后,被告要负哪些责任?
· ACCA微课堂第15讲:对方合同违约,要如何获得赔偿?
· ACCA微课堂第16讲:合同不成立的两种情形全面解析
· ACCA微课堂第14讲:搞懂免责条款,学会维护合法权利
· ACCA微课堂第12讲:“合同条款”到底是什么东西?
· ACCA微课堂第11讲:分清要约(offer)和要约邀请(ITT)
· ACCA微课堂第10讲:Formation of Contract- Acceptance知识点解析
· ACCA微课堂第8讲:解读法律解释及人权
· ACCA微课堂第4讲:合同(Contract)知识大揭秘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