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综合新闻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部分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2015-01-08    新华网

字体大小: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 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讨论通过部分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讨论通过部分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会议认为,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审批“沉疴”,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治理“审批难”,是在不断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解决“审批多”基础上,政府自我革命的进一步深化,是推进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关键一环,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权力法治化,防止权力寻租,营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严格问责的原则,会议确定,一是推行“一口受理”。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申请量大的要安排专门场所,对每一个审批事项都要编制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示范文本等,不让地方、企业和群众摸不清门、跑累了腿。二是实行“限时办理”。建立受理单制度和办理时限承诺制,各部门受理申请要出具受理单,依法依规明确办结时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防止审批事项久拖不决。探索对多部门审批事项实行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的“一条龙”审批或并联审批,让审批提速。三是严格“规范办理”。各部门要对承担的每项审批事项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审查内容、要点和标准等,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避免随意裁量。四是坚持“透明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审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建立申请人评议制度。杜绝暗箱操作,给群众一个“明白”。五是推进“网上办理”。各部门要积极推行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加强国务院部门间、中央和地方间信息资源共享,尽可能让地方、企业减少为审批奔波,切实方便群众。用便捷、高效、透明的行政审批打造政府服务品牌。

  按照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需要,会议通过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一揽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增加了关于健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发展学前教育等基本制度的规定,完善了高校设立审批、经费投入等管理制度,把部分高校设立审批下放到省级政府,强化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纠纷、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作用,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并加大对非法招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制售假冒学业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国务院常务会议谈到基础学科和基础研究
· 国务院: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清理
· 国务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指出: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
·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李树深任中科院副院长
·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赴地方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抽查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
·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 国务院:"三避免一落实"防控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