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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又绝非个人智慧、能力所能为之,必须要和志同道合的人群紧密结合。这才构成人类社会、人类阶级、人类阶层、人群团体、党派组织;这才形成人的心理嫉妒、阶级对抗、种族歧视、阶层抗衡、集团争斗、利益抢割、无限倾轧,直到血腥屠杀、自掘(进)坟墓……
因此,我们家长如果把孩子仅仅看作是自己的绝对私有“动产”或“不动产”,那将是大错而特错的思维,其结局必然悲哀而不能自救。很多家长出口闭口“我的孩子我想怎么地就怎么地,想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更不幸的是,很多离异的家长在孩子稍微有点“起色”(没有“起色”,推诿了之)时,便自私的拒绝孩子和对方及其亲属、朋友正常来往交流,把孩子的所谓“起色”统统归于自己一方的“辛勤”培育。不错,我们承认家长(包括离异后带孩子的一方)曾经的竭力付出,但任何人的成长都离不开这个社会、国家,乃至其所在生活群体的熏陶、鞭笞和激励,包括大自然对其人性的组合、排列和净化,这都是铁的事实!
请问:哪一位仁人、志士,哪一位先生、女士,哪一位伟人、圣贤敢拍着胸脯说:我的成长完完全全归功于我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教诲,完全归功于我个人的不懈奋斗,与社会环境、人群氛围、昭昭自然的因素一点关系都没有?果真如此,此人必然疯癫。因为,即使表面看来与社会毫无关联的襁褓中的婴儿,他们所必需的大到房宅用品,小到衣物、尿布、食品、玩具等生活用品,再到空气、阳光、水草,哪一样能离开他人的创造和服务?哪一样能离开大自然无求的恩赐?
既然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这个曾经让我们或是诅咒,或是拥抱,或是憧憬,或是奉献的社会;既然这个社会又是由我们无法合计的个人组成;既然这个社会又是因为我们的存在、发展而存在、发展;既然我们的幸福也好,苦难也罢都以这个社会为载体;既然我们成就每一项,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事业都离不开朋友、亲人、同事、战友、组织的支持和鼓励;既然我们“身在江湖”(职业生涯)离不开对手、小人、敌人的“陪练”(没有对手、小人、敌人的世界也不过半壁世界。因为,没有他们的“陪练”也不可能成就我们的辉煌,不管这种辉煌是什么量级和颜色;因为,只有,也唯有“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培育孩子是为社会进步尽一份责任的事实呢?
我们懂得培育孩子是上述五种因素的组合,特别是一种社会责任以后,什么是“才”的问题就不难理解了。
很多人仅仅把“才”理解为“能力。”不错,“能力”的确是“才”的一种,但不能包括“才”的全部内涵。
笔者以为,“才”是爱情、尊重、事业、礼仪、氛围以及获取并“熔聚”这些元素的力度。缺一则不成其为“才”。如果用参天大树来比喻人生,那么,“爱情”是绿叶,“尊重”如树枝,“事业”为树干,“礼仪”同根茎,“氛围”皆土壤、草坪、雨露、阳光、空气、春风和养护人,“能力”仅仅是“熔聚力”而已。
具有这等“才”的人,才能融入社会,才能成就自我,才能创造社会财富,才能利用“承认”和“尊重”引领社会前行,并再次获得“承认”和“尊重”,以此螺旋式循环往复而无穷!
“才”的问题弄清了,回头继续把竭尽全力培育孩子的“五大原因”融为一体运用,家长心目中的“才”(“龙”和“凤”)即可培育而成,并非“望”而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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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我们为何在竭力培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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