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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1-03-07

关于不正当研究行为的联邦政策(美国)

  四、公正及时程序指南

  以下指南帮助联邦机构和研究机构对不正当研究行为的指控进行公正及时的处理。设计这些指南既是为了保护检举人,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包括以下程序:

  ●保护检举人。要保护向适当的权威机构善意揭发不正当研究行为的检举人,以及在审查或调查过程中被调查的人员,让他们没有被报复的后顾之忧。保护措施包括:不让善意揭发不正当研究行为的检举人受到报复,在调查和解决不正当研究行为指控中采取公正客观的程序,对那些善意揭发不正当研究行为的人,要注意保护他们的地位和名誉。

  ●保护当事人。要给被检举的当事人以这样的信心,他们的权利是受到保护的,在缺乏其他强有力理由的情况下,就其不正当研究指控记录本身而言,不会导致其研究的终止,或者成为其他惩罚或不利行为的基础。其他保护措施包括,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其指控的理由;对所有指控的描述;支撑指控的数据和其他证据的合理获取;回应指控的机会;支撑指控的证据和已经被提出的发现(如果有的话)。

  ●客观性和专家意见。选择那些拥有适当的专门知识,并没有未解决的利益冲突的专家来对指控进行评议,进行调查,以保证所有过程的公正性。

  ●及时。在整个过程得到良好管理的前提下,要设立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完成审查、调查、裁决、上诉(如果需要),同时要留有适当的弹性。

  ●在审查、调查和决策过程中的保密性。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尽可能保证公正彻底调查的条件下,只让那些需要了解的人知道有关检举人和当事人的情况。在《信息自由法》中规定,联邦机构在处理不正当研究控告过程中所获得的记录,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予公开。

  五、联邦机构行政措施

  ●不正当研究行为的严重性。联邦机构在决定采取何种适合的行政措施时,应该考虑到不正当研究行为的严重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当事人对不正当研究行为的知晓程度,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不正当研究行为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还是一个行为的一部分;不正当研究行为对研究记录、研究对象、其他研究人员、研究机构或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

  ●可能的行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取适当步骤纠正研究记录;给当事人发谴责信;提供保证遵守适用法规或裁决条款的特别保证或担保金;延迟或者终止一项已有的资助;根据适用的政府关于延期或终止的规定,对相关活动进行延期或者终止。对于延期或者终止的情况,要在美国综合服务管理局维护的《禁止参加联邦政府采购或非采购项目的名单》中予以公布。如果行政措施涉及到政府雇员,联邦机构必须遵守各相关的联邦个人政策和法律。

  ●刑事犯罪或民事欺诈行为。如果提供资助的联邦机构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或民事欺诈,应该立刻将案件移交给司法部,或者移交给其他合适的调查机构。

  六、其他组织的作用

  本联邦政策并不限制研究机构或其他实体颁布另外的关于不正当研究的政策或指南,或者制定更为详细的道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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