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校科技 | 教育信息化 |  CERNET |  公开课导航
首页  |  科技前沿  |  科普知识  |  评论  |  人才  |  高校成果  |  高校资讯  |  会议通知  |  专题报道  |  数据排行  |  每日要闻  |  每日全部资讯

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11-03-02

科研活动诚信指南——教育、培训与指导

  科研机构、导师和项目负责人应当注重对初级科研人员和研究生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并遵守科研行为规范,并指导、监督他们的工作。

  导师或项目负责人:

  1.在招收研究生时,要确信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2.适当安排所指导研究生的工作,保证其工作安排独立于自己的商业利益,并为其利用研究资源提供便利。

  3.以各种方式对研究生和初级科研人员进行科研诚信教育,并鼓励他们参加有关的教育和培训活动。

  4.了解并监督自己所指导的研究生或初级科研人员和的日常科研活动,包括审阅他们的实验室记录和论文手稿。

  5.尊重有关研究生和初级科研人员,认真考虑他们提出的学术见解或关于研究工作的合理要求,在发表成果时,实事求是地承认他们的贡献。

  初级科研人员和研究生:

  1.认真参与科研诚信的教育与培训活动。

  2.尊重有关科研机构、导师和项目负责人在对自己培养工作中的付出,主动配合导师和项目负责人的工作。

  3.当与导师或项目负责人在研究工作中产生分歧或矛盾时,应当及时主动地与其沟通,并在需要时寻求科研机构有关负责人的帮助。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分享到 更多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opyright © 1994-2017 CERNIC,CERNET,京ICP备05078770号,京网文[2014]2106-306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