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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阅卷的问题不是“草菅人命”
而是“趋中率”太高,拉不开距离
记:高考作文评分阅卷带有更大的主观性,更容易引起人们的议论,甚至有观点认为,高考作文的评分是在“草菅人命”,您怎么看这个问题?您认为如何才能更科学地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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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说高考作文的评分是在“草菅人命”,这就有点过分了。不能把高考“妖魔化”,那样对学生的心智成长是不利的。现在的高考语文阅卷是严肃的。拿作文来说,阅卷之前都有“岗前训练”,标准定得较细,是多个阅卷老师评分的综合,不是一个阅卷者就敲定。虽然时间短,但还是有基本操作要求的。今年很多省市作文考题都往理性思维靠拢,而且难度适当,尽量避免套题作文,这都有利于考出水平。广大考生和家长没有必要听那些谣传,受“高考妖魔化”的影响。
高考阅卷马上就要开始了,我这里提点建议。根据往年的情况,高考作文阅卷的确存在问题,这问题不是民间传说的“秒杀”,不是“草菅人命”,而是分数“趋中率”太高,拉不开距离。高考语文总分150分,作文占60分。作文评分一般分4个等级,其中二等40分上下(或者35~45分)。据北京、福建等多个省市调查,近四五年来,二等作文卷占75%~80%,一等占8%~10%,满分作文凤毛麟角,35分以下的三、四等也不到20%。其他省市的情况也大致如此。二等分占比重如此大,即“趋中率”畸高,考得再好也很难企及高分,稍有准备就可以拿40分上下,再差也不至于落入三、四等。评分等级的这种非正态分布,不能反映考试水平,对考生是很不公平的。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作文评分有不确定因素,规定同一份作文需2~3人阅评,彼此给分的差异若超过5分,就需重新评阅。这规定本也是为了保证质量,却容易造成阅卷者为求“保险”而求同“趋中”。我曾建议调整高考作文评分等级标准,实施评分正态分布。如果分四等,二等(也就是35~45分)以占50%~60%为宜。应当提高一等的比重,可以达到15%左右。这些可以作为规定性指标。区分度大了,才公平,也才有选拔功能。
高考作文因为趋中率太高,无论怎样都不会太差,也不能太好。结果就给广大师生一种错误印象,普遍认为语文和作文教学“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因而放松语文教学。有的学校校长甚至让语文给其他好“拿分”的学科“让路”。这就是语文教学越来越边缘化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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